1949年10月1日,毛泽东在天安门城楼上宣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公告》,其主要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于本日在首都就职,一致决议:宣告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的成立。”“本政府为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的唯一合法政府,凡愿遵守平等、互利及互相尊重领土主权等项原则的任何外国政府,本政府均愿与之建立外交关系。”开国大典当天,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务院总理兼外交部长周恩来,将毛泽东主席代表中央人民政府发布的《公告》并随附公函送达各国政府。周恩来的公函全文如下:
“迳启者,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毛泽东主席已于本日发表了公告。我现在将这个公告随函送达阁下,希为转交贵国政府。我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与世界各国建立正常外交关系是需要的。此致某某先生。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长周恩来1949年10月1日。”
这封公函是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外交部”的信封信纸发出的,周恩来将《公告》及随函送达各国在北京的旧领事馆领事;凡在北京无领事馆,而在南京有大使馆或公使馆者,则送达南京各旧大使馆或公使馆。周恩来说,这是我们新中国的第一个外交文件,也是通过使领馆向外国政府发出的第一个照会。与此同时,新华广播电台的强大电波载着中央人民政府《公告》飞向十月革命的故乡,太平洋遥远的彼岸……
10月2日,中央外事组副组长的王炳南派韩叙和曹桂生两位同志分别负责发送《公告》和《公函》。韩叙负责发送在北京的8 家,当天顺利完成;曹桂生则专程去南京和上海,通过那里的外事处,分送新中国的第一号外交文件。应该说,这也是外交部发出的第一份对外公函。
苏联当即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并宣布中苏两国建交,产生了广泛的国际影响。保加利亚、罗马尼亚、匈牙利、朝鲜等一批人民民主国家,在短短两个月的时间内,相继同新中国建立了外交关系。到1950年初,我国同邻近的缅甸、印度、巴基斯坦、锡兰、阿富汗先后达成建交协议。随后又先后与英国、挪威、丹麦、芬兰、瑞典、瑞士和荷兰等国进行了建交谈判。其中,英国基于利益权衡,在西方国家中最早承认新中国。这在实际上打破了西方敌对势力寄希望于孤立新中国的企图。一个占人类1/4人口的新生的人民共和国,很快在国际上站稳了脚跟。
泱泱中华,朗朗乾坤,旌旗飞舞,普天同庆。千疮百孔的旧中国嬗变为新中国,历尽劫难的中华民族获得了涅磐和新生。正如毛泽东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的开幕词中所指出的:
“我们的民族将再也不是一个被人侮辱的民族了,我们已经站起来了,我们的革命已经获得全世界广大人民的同情和欢呼,我们的朋友遍于全世界。”
(图片来自网络)
责编:李晓霞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