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以科技为底色的互联网平台对借贷业务趋之若鹜?一是进入“变现期”,这些巨头有巨大流量,遇上增长瓶颈,而金融自带杠杆效应,可以为流量变现,是门好生意。二是“真空期”,经过前期严厉的整治,P2P网贷平台大幅减少,留下了市场空白,过去的资金方借助新的壳,通过联合放贷等方式来“还魂”。三是“涨价期”来临,近期众多互联网公司在服务上纷纷涨价,暴露了成本压力与日俱增的现实,而借贷本质上,是通过(高)利息费收取,寻找新的利润支撑。
这是典型的披着科技外衣从事金融信贷活动。我们不否认其中合理的需求和合规的供给,但相比于传统银行经营,新平台从事放贷业务,在资本金实力、风控合规能力、杠杆比率上都聚集了更大风险,有必要和其他金融活动一样纳入严格的监管体系。
我国有巨大的内需市场和消费潜力,消费金融的发展潜力很大。其中关键一环,是居民可持续的消费力,这依赖于每个人健康的“资产负债表”和“现金流量表”,如果对平台野蛮粗放的借贷投放不严加约束,就只会吹大平台自身的风险,加大居民整体的债务率,造成过度消费、超前消费的乱象,最终透支消费增长的后劲。
受益于时代的巨大红利,获得超速发展的互联网企业不应过度迷恋粗放式外延式发展模式。社会对平台的期待,其实是科技含量更高的硬件和算法,更加人性化的软件和服务。从这一点来说,互联网平台的尽头有无限想象空间,但绝不是满屏借贷。
(原题为:《满屏借贷绝非互联网平台的远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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