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餐馆吃饭的时候,妻子被隔壁桌的一名醉酒男子搂抱,气愤的丈夫前去理论,双方发生肢体冲突。冲突中,醉酒男子倒地,妻子骑在该男子身上按住他,丈夫拳打脚踢,最终造成该醉酒男子轻伤。因该男子拒绝调解,最终,这名女子的丈夫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2020年6月16日夜间,来青岛打工多年的徐某某和妻子曾某及另几名朋友在李沧区某餐馆吃饭。期间,隔壁桌吃饭的客人与徐某某的朋友认识,双方敬酒闲谈了几句。凌晨十二点左右,隔壁桌客人吃完离开。徐某某的妻子曾某上厕所回来,说刚才隔壁桌的一名男子在洗手间门口搂抱自己。徐某某和妻子遂与一起吃饭的朋友前去理论。
追至某足疗店门口双方相遇,理论过程中双方发生肢体冲突,混乱中醉酒男子倒地,被徐某某的妻子曾某骑在身上按住,徐某某拳打脚踢该男子的面部。后有人报警,警方介入调查。
经鉴定,醉酒男子郭某的双侧眼眶内侧壁、右侧眼眶下壁骨折,构成轻伤一级;右侧上颌骨额突骨折、上唇口腔粘膜破损、躯干及肢体皮肤挫伤及擦伤,构成轻微伤。徐某某之左肘部及左小腿皮肤擦划伤,不鉴定为轻微伤。
6月19日,民警在青岛市李沧区将徐某某抓获,并传唤至派出所。11月6日,徐某某因涉嫌犯故意伤害罪于2020年11月6日被刑事拘留,同年11月19日被逮捕。
与徐某某同桌吃饭并参与撕打的另一名朋友,正在进行取证和抓捕中。
据调解协议书显示,郭某称拒绝调解,要求公安机关依法处理,调解未达成一致。
法院审理后认为,徐某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轻伤一级,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应予依法惩处。关于徐某某所提事件起因系郭某拉扯其妻子的辩解及其辩护人所提被害人郭某对本案的发生存在过错,徐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自愿认罪,系初犯,无犯罪前科的辩护意见,经查属实,法院予以采纳。徐某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当庭自愿认罪,对其可从轻处罚。
最终,法院依法判处徐某某有期徒刑一年。
妻子被人骚扰了,丈夫当然应该出面维护,但是在自己和对方都处于酒后的状态下,如何把握住尺度,的确是一件困难的事情。在酒精的作用下,冲突升级是大概率事件。一旦冲突升级失控,事情的走向就无法控制了,最终谁会受到法律的惩罚,难以预料。
本案披露的证言显示,醉酒男子郭某只记得当晚20许在餐馆吃饭,其后到足疗店喝水,此后的事情都不记得了,再次清醒的时候已经躺在医院的病床上。该男子说,根本不记得当晚发生了什么,具体事宜以监控视频为准。
碰到这样的酒徒,能怎么办呢?如果是你遇到这样的情况,会选择怎么做?
编辑:董楠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