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成南水水库供水工程
是2021年韶关市民生实事之一
如今,市区各道路供水改造
进行得如火如荼
韶关市区居民
今年内就可以喝上南水了!
不过,市区水价也要调整了
21日,韶关市发展和改革局发布公告,征求《调整韶关市区自来水销售价格方案(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
公告全文请至文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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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区现行的简化用水分类
和居民生活用水阶梯水价
从2016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
拟定调价方案
按照政策规定,将消防、环卫、绿化等市政用水合并到非居民生活用水类;水资源费和居民生活用水各阶梯用水量仍维持现行规定不变。
调价方案以成本监审结论为依据,按照“政府补贴一点、用户消化一点和企业让利一点”的原则,居民生活用水和非居民生活用水的成本价与拟调价之间的价差部分由政府补贴,特种用水的调价部分由用户自行消化,财政不予补贴。
拟调价格以全省21个地市的水价为参照,居民生活用水第一阶梯价格和非居民生活用水价格,按在全省排位第8位和第4位分别拟定二个调价方案。
对用户的影响
市区现行收费标准为居民生活用水1.68/立方米、非居民生活用水2.48/立方米,目前在全省21个地市中分别排位第16和11名。调整后的市区自来水价格,在全省各地市排位适当前移,方案一拟按居民和非居民均为第8位进行调整,方案二拟按居民和非居民均为第4位进行调整。调整后的销售价格达不到成本价的部分,由地方财政给予补贴。
方案一分析
居民生活用水第一阶梯1.88元/立方米,比现行标准1.68元/立方米提高0.20元/立方米。
按居民用户月均用水量30立方米计算:每月增加居民用水负担6元;
非居民用水2.58元/立方米,比现行标准提高0.1元/立方米。按非居民2020年年均用户14,141户的总水量22,466,799立方米计算,每月增加非居民用水负担13.24元。
方案一的调整幅度预计不会超过市民的可承受范围,这样不仅体现了用水质价相符的实际及原则,同时又充分考虑了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举措,调整幅度适中。目前在全省各地市排位第8。
方案二分析
居民生活用水第一阶梯1.98元/立方米,比现行标准1.68元/立方米提高0.30元/立方米。
按居民用户月均用水量30立方米计算:每月增加居民用水负担9元;
非居民用水2.68元/立方米,比现行标准提高0.2元/立方米,按非居民2020年年均用户14,141户的总水量22,466,799立方米计算,每月增加非居民用水负担26.48元。
方案二调整标准适当提高,主要考虑以体现优质水源应适当付费的原则,同时可减轻财政负担,但在全省各地市的排位较靠前,调整幅度偏大。目前在全省各地市排位第4。
调价的必要性
(一)新增加了原水成本。为解决市区单一水源问题,保障韶关市区及周边农村130万人饮用水安全,使用户用上更加优质的自来水。南水供水工程于2017年11月开工建设,预计今年6月底可通水试运行。截至2021年4月,南水供水工程投资概算为14.8866亿元,由于投资建设成本较大,以致市区自来水原水成本增加了1.9089元/立方米。因此,有必要调整市区自来水销售价格。
(二)在建工程增加了供水成本。为配合南水供水工程,市水投集团投资3.3050亿元对原西河二水厂进行了改建扩建,直接增加了供水成本0.3193元/立方米。市水投集团的其他在建工程,增加了供水成本0.3731元/立方米。
(三)供水成本发生了变化。现行水价从2017年1月起执行至今已有5年时间,期间受物价上涨和人工成本增加等因素的影响,市水投集团的实际供水成本也有所增长。经本次成本监审,市水投集团供水成本为1.7321元/立方米,较上次增长了0.1324元/立方米。
(四)落实调价机制的需要。根据《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第8号令)规定,自来水销售价格成本应三年进行一次监审,并适时进行核调。鉴于市区自来水定价成本上次监审周期至今已第8年,目前实际定价成本已高于现行综合水价,若不及时调整销售价格,不利于企业良性及可持续发展。
来源|韶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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