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了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敬请查阅本报告“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中关于公司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及应对措施部分内容。
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5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6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实施2020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0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61,600,000元(含税),占公司2020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89.45%。
公司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上述2020年度利润分配中现金分红金额暂按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61,600,000股计算,实际派发现金红利总额将以2020年度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计算基础。
本事项已获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7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 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1、 主要业务
晶丰明源是国内领先的电源管理驱动类芯片设计企业之一,主营业务为模拟半导体电源管理类芯片的设计、研发与销售。自2008年成立以来,公司即专注于LED照明驱动芯片领域,经过十余年的创新与发展,公司积累了大量客户资源,为昕诺飞、Savant Company、朗德万斯、佛山照明、三雄极光、欧普照明、雷士照明、Yeelight、宁波凯耀、立达信、得邦照明、阳光照明等众多国际、国内知名企业提供产品。
2、主要产品情况
电子设备系统中,电源管理芯片承担着电能的变换、分配、检测及其他电能管理等多种职能,应用场景广泛。不同电子系统对电源要求不同,因此选择合适的电源管理芯片至关重要。
公司现有产品包括LED照明驱动芯片、电机驱动芯片、AC/DC电源芯片等,其中LED照明驱动芯片包括通用LED照明驱动芯片、智能LED照明驱动芯片;AC/DC电源管理芯片包括内置AC/DC电源芯片及外置AC/DC电源芯片。
通用LED照明驱动芯片是指应用于日常LED照明产品的恒流驱动芯片。
智能LED照明驱动芯片是指在通用产品的基础上增加了信息接口或模组,模组电源芯片以及带调光或者调色接口的恒流驱动芯片,主要应用于照明的多元智能化场景。
电机驱动芯片是指集成了电机的控制速度、力矩控制、位置控制以及过载保护等功能的电路,主要应用于家用电器、电动工具、工业伺服等领域,是电机驱动系统的电源管理驱动芯片。
内置AC/DC电源芯片作为电压转换器的驱动控制芯片,将220V交流市电转换为目标所需的低压直流电,向大、小家电内的微控制器MCU或其它用电单元提供精确稳定的电能,使其能够在各种外界环境中保持长时间正常工作。
外置AC/DC电源芯片,是给适配器供电及手机充电的电源模组的核心控制器件,负责将交流电高效的转化为所需的直流电源。其适用的终端设备包括:手机快充、机顶盒、路由器、视频监控以及如扫地机器人、剃须刀等家庭护理工具等。
(二) 主要经营模式
公司在传统Fabless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基础上,增加自研芯片制造工艺和封装制造工艺,比大多数典型使用晶圆厂和封装厂标准工艺的Fabless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具有更好的灵活性和适应性,有利于晶圆产能扩展和产品差异化。在此模式下,公司专注于集成电路的研发、设计和销售,而将晶圆制造、封装和测试业务外包给专门的晶圆制造、芯片封装及测试厂商。Fabless模式有助于公司保持轻资产模式,不断增强业务灵活性。
Fabless模式下,公司产品主要生产工序及实物流转情况如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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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研发模式
公司的产品开发以客户需求为基础,基于业务部门对国内外市场动态及客户需求进行调研而形成的调研意见,研发部及产品部制定产品立项报告并逐步完成产品研发工作,满足多样化的客户需求;公司也通过产学研、企业间合作等多种技术合作研发模式,加强对外技术开发交流以及对行业前沿技术进行储备。
2. 采购模式
Fabless模式下,公司采购的主要产品为定制化晶圆,即公司将自主研发设计的集成电路布图交付晶圆制造商进行晶圆生产,经过产品试产后根据市场需求向晶圆厂下达采购订单。
3. 生产模式
公司生产模式以外协加工为主,产品主要的生产环节包括晶圆中测、封装、测试等均通过委托第三方加工的方式完成。在封装和测试阶段,封装和测试厂商完成芯片封装和测试,并将经过封装并测试合格的芯片产品入库或发往指定的交货地点。
4. 销售模式
公司采取“经销为主、直销为辅”的销售模式,主要通过经销商销售产品。在经销模式下,公司向经销商进行买断式的销售;在直销模式下,公司直接将产品销售给终端客户。
(三) 所处行业情况
1. 行业的发展阶段、基本特点、主要技术门槛
公司所处行业属于集成电路设计行业。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所处行业属于“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中的“集成电路设计”(代码:6520)。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公司所处行业归属于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I)中的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I65)。
伴随现代信息技术产业的快速发展,集成电路产业作为其基础和核心,已成为关系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础性、先导性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在推动国家经济发展、社会进步、提高人们生活水平以及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发挥着广泛而重要的作用;是当前国际竞争的焦点;是衡量一个国家或地区现代化程度以及综合国力的重要标志之一;也是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的重要产业之一。
根据IC Insights报告显示,中国自2005年成为全球最大IC市场后,规模保持持续增长。截至2020年,中国集成电路市场规模增至1,434亿美元,较2019年的1,313亿美元增长9%。在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密集投资的双重驱动下,我国集成电路产业技术水平快速提升,技术创新步伐不断加快,预计未来仍将保持增长态势。
2. 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分析及其变化情况
公司在LED照明行业发展的各个阶段均率先掌握了多项核心技术。领先的技术及研发实力保证了公司在LED照明驱动芯片领域较高的市场地位。近年来,通过与客户长期深入的合作,公司积累了稳定的客户资源。
基于通用LED照明产品积累的技术背景及行业资源,公司在LED照明市场出现智能化需求时,率先对智能LED照明驱动产品进行了研发与市场布局。目前,该市场仍处于早期阶段,公司利用先发优势,运用已经掌握的领先技术,推出一系列具有调光、调色、远控、互动智能需求的产品。同时,在照明产品智能化发展过程中,照明技术与智能硬件、互联网、物联网技术跨界融合,派生出LED照明行业的新兴需求。在智能LED照明驱动芯片设计领域,公司目前处于行业领先地位。
在公司新布局的内置AC/DC电源芯片大家电应用领域及外置AC/DC电源芯片应用的快充领域,主要市场长期被国外竞争对手占据,国产厂商仍处于初步进入市场阶段。
3. 报告期内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报告期内,公司在生产工艺方面完成了第五代BCD-700V工艺平台的研发工作,该平台的应用将使产品成本进一步降低,同时优化了晶圆产能的有效利用。
随着国际局势的不断变化以及我国芯片设计企业的不断发展,技术“自主可控”已经成为国内企业产业转型升级的基础。公司基于原有LED照明市场的技术积累,开发出应用于大、小家电的内置AC/DC电源芯片以及应用于充电器、适配器的外置AC/DC电源芯片产品。恰逢行业下游客户正处于选择各个关键配件进行国产替代的黄金时期,公司将不断向客户提供更具成本优势、性能进一步优化的产品。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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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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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股东持股情况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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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具体参见本章“一、经济情况讨论与分析”的相关内容。
2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报告“第十一节财务报告”之“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中的“44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4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公司合并财务报告范围内子公司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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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长:胡黎强
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88368 证券简称:晶丰明源 公告编号:2021-019
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1年4月3日以电子邮件、专人送达等方式通知了全体监事,会议于2021年4月13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秋凤女士主持,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0年度,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关规定,对公司合规运作、财务核查、董事及高管职责履行情况等方面行使监督职能,促进公司规范化运作。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对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1)2020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
(2)2020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公允、客观地反映出公司2020年年度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0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一致同意该报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0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10,294.23万元,同比增长26.2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886.33万元,同比降低25.43%;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763.16万元,同比降低65.14%。
公司2020年度共推出两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当年上市公司共承担股份支付费用8,809.34万元,剔除股份支付影响后,2020年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814.73万元,同比增长60.4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0,691.56万元,同比增长34.89%。
报告期内,公司通过经销方式产生的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的比例为74.87%,较上年同期增加4.37个百分点。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16.28亿元,同比增长18.6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2.59亿元,同比增长11.15%。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2020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2020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报告期内,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与专项使用,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上述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2020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六)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拟以实施2020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0元(含税),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61,600,000元(含税),占公司2020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89.45%。
公司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2020年度利润分配中现金分派金额暂按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61,600,000股计算,实际派发现金红利总额将以2020年度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计算基础。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目前总体运营情况、公司发展阶段及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与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符合公司发展需求。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立信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2020年度审计工作中勤勉尽责、认真履行职责,客观、公正地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因此,公司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1年年度审计机构。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2021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监事2021年度薪酬方案为:公司内部监事薪酬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与其所建立的聘任合同或劳动合同的规定为基础,按照公司相关薪酬管理制度确定报酬,不再另行领取监事津贴;外部监事不领取监事津贴。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保持资金流动性,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6.5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金融机构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十)审议通过《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此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上述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归属数量为430,080股,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189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本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
上述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特此公告。
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1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88368 证券简称:晶丰明源 公告编号:2021-020
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1.0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13,279,597.30元;公司2020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8,863,250.12元。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司2020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0元(含税)。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61,6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61,600,0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89.45%。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1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
1、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基于综合考虑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公司经营及资金情况、股东回报情况等多方面因素前提下制定的。
2、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决策程序完整,分配比例明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有关利润分配的要求,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形,不存在大股东套现或相关股东滥用股东权利不当干预公司决策等情形。
因此,我们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的《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目前总体运营情况、公司发展阶段及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与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符合公司发展需求。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现金分红对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没有实质性影响。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88368 证券简称:晶丰明源 公告编号:2021-022
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2020年度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670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19]207号)同意,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晶丰明源”或“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54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56.6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7,287.2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8,512.96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8,774.24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9年10月9日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9]第ZA15651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金额及余额
公司实际到账募集资金80,370.48万元。
2019年度,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累计投入42.53万元,支付发行费用1,375.58万元,以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300万元,加扣除手续费后的利息收入73.57万元。截止201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实际余额为76,725.94万元,其中募集资金专用银行账户余额3,725.94万元,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余额73,000.00万元。
2020年度,公司募投项目累计投入15,890.34万元,以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300.00万元,以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9,000.00万元,加扣除手续费后的利息及理财收益2,245.46万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实际余额为51,781.06万元,其中募集资金专用银行账户余额5,881.06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余额45,900.00万元。使用情况明细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变更、监督和责任追究等内容进行了明确规定,其中对募集资金使用的申请和审批手续进行了严格要求,保证专款专用。
2019年9月27日,公司连同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分别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常德支行(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存放机构”或“招商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大宁支行(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存放机构”或“中信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江科技支行(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存放机构”或“浦发银行”)及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存放机构”或“宁波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1、截至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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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截至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尚未到期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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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1。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2020年度无此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0年9月1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12,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仅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已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9,000.00万元。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19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进展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73,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等),上述资金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2020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不影响募投项目进展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收益凭证等),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已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45,900.00万元,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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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2019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共计人民币2,3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019年11月15日公司召开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共计人民币2,3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020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并于2020年11月18日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共计人民币2,3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2020年度无此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0年度无此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19年11月25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之后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一般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已使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2020年12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结构的议案》,将募投项目“通用LED照明驱动芯片开发及产业化项目”、“智能LED照明芯片开发及产业化项目”的实施场地由购置调整为租赁,同时,根据项目进度,对建设投资、实施费用等内部项目的投入金额进行调整。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0年度无此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合理、规范,募集资金的信息披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A10978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
晶丰明源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日常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第一号一一临时公告格式指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晶丰明源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晶丰明源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晶丰明源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八、上网公告附件
(一)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二)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4月15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
单位: 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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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368 证券简称:晶丰明源 公告编号:2021-023
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
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1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同意公司(含子公司,下同)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5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金融机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上述额度可在有效期内循环使用。
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合同、协议等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概况
(一)投资产品的目的
在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的正常经营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率,合理利用自有资金,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投资产品的品种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金融机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理财产品。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三)资金来源及投资产品的额度
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来源为公司及子公司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5亿元(含本数)。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四)授权期限
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五)实施方式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授权有效期及额度范围内签署有关法律文件或就相关事项进行决策,具体投资活动由公司财务部共同负责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则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及子公司选择了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由于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投入资金,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授权有效期及额度范围内签署有关法律文件或就相关事项进行决策。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健全公司资金管理的专项制度,规范现金管理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现金管理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
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影响
1、公司及子公司本次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在保证日常经营的前提下实施的,未对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影响。
2、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可以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四、审议程序及独立意见
(一)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13日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5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购买金融机构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本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6.5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金融机构理财产品,提高了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了闲置自有资金,保持了资金流动性,增加了公司收益,能够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综上,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拟使用不超过6.5亿元(含本数)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特此公告。
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88368 证券简称:晶丰明源 公告编号:2021-024
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1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该事项尚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年修订)、《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业务发展,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好地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拟对《公司章程》中的有关条款进行了修改,具体情况如下:
除上述条款外,《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修改后的《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88368 证券简称:晶丰明源 公告编号:2021-027
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430,080股
● 归属股票来源: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方案及履行的程序
1、本次股权激励计划主要内容
(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授予数量: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为281.96万股,占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6,160.00万股的4.58%。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225.96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3.67%,约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80.14%;预留56.00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0.91%,预留部分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19.86%。
(3)授予价格(调整后):35.50元/股,即满足授予条件和归属条件后,激励对象可以每股35.50元的价格购买公司向激励对象增发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下转B151版)
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88368 公司简称:晶丰明源
2020
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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