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了房子,虽说签了合同,但是这合同签的不情不愿,原因就是我买的是100平的房子,但是实际只有70几平,房子是一万多一平,这样30多万就打了水漂,少的20多平都是公摊面积,我就想知道公摊是谁发明的,太坑人了。
我签合同之前也找明白人问过,他说公摊面积其实不是我想的越小越好,也要理性地来选择,同样规模的小区公摊面积小就意味着配套的公共设施规模小,给你最大的感受就是楼道窄。他说我们家买的这个小区配套设施比较好,而且我买的是小高层,所以公摊面积才会这么多。虽然他说合理,但是就这么多拿30多万,心里还是觉得公摊坑人。
我问的这个明白人他还说人们买房的时候一般都会问公摊比例和公摊面积,但是很少有人会问都公摊了什么,而购房合同上一般注明的也是公摊比例和面积,很少会注明具体公摊了哪些地方。这就给了开发商玩套路的空间,我们通常觉得公摊面积也就是楼道、电梯,但是开发商可能会把很多公共设施都算计你公摊面积内,这时候就要向开发商问明白。
根据相关规定,一般作为独立使用的地下室、车棚、车库等和作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都不能计入公摊面积;与本栋楼的房屋不相连或相连但为多栋楼房业主提供服务的变电室、存放设备的设备间、水电房、门卫房等管理用房,也不能作为公摊放到本栋楼房屋面积中。比如,有的小区没有单独的物业办公室楼,而是把物业放到小区其中一栋楼内,这个办公室的面积就不能被计算在本栋楼业主的公摊面积中,大家在买房的时候一定要问明白。
还有些开发商会打着“零公摊”的幌子来售房,大家万万不要信,只要有楼道和电梯,就肯定会有公摊,如果开发商打着零公摊的幌子售房,那一定是从其他地方找回这部分的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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