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水利厅联合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等7部门共同印发《关于切实加强全省农村水利建设与管护工作的意见》,保障农村用水、供水安全。《意见》明确,到 2025 年,全省农田抗御水旱灾害能力、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及农业水资源利用效率稳步提升,农田有效灌溉面积达到总耕地面积的 95%,旱涝保收田面积达到总耕地面积的 90%,节水灌溉面积达到总耕地面积的 70%,灌溉水利用系数提高到0.625;全省城乡一体化供水体系全面建立,农村供水保证率达到 97%,区域供水入户率达到 99%以上;农村水生态环境质量明显好转,农村生态河道覆盖率明显提高;农村水利工程良性运行机制和投入保障机制基本形成。到 2035 年,农村水利治理能力进一步提高,治理体系不断完善,基本实现工程设施配套完备、运行管护规范高效、行业监督措施有力、生态环境持续向好、农民群众幸福满意的现代农村水利发展目标,处于全国领先水平。
此外,今后县级人民政府将承担农村水利基础设施管护主体责任,乡镇政府履行属地管理职责,村级组织对所属农村水利设施承担管护责任。水利、农业农村等行业主管部门对农村水利设施管护负有监管责任。工程受益主体应主动保护有关设施,自觉缴纳有偿服务和用水费用。乡级以下农村河道和农田水利工程,鼓励纳入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范畴,设立公益性管护岗位,实行“多位一体”综合管护。
★ 记者:张韩虹
★ 通讯员:招 锐
★ 编辑:尹颖
★ 统筹:陈蕊
★ 值班编委:杜颖梅
★ 制版:赵文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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