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作者:江禾
来源:天椒网(公众号:fawang2018)
福源国际住宅小区
沧州献县,位于河北省东南部,东临渤海,南通中原,西接省会,北靠京津,是京津冀都市圈、环渤海经济圈的区县之一。
46岁的李文辉,是土生土长的献县人。初中毕业,白手起家,通过管业生意赚得第一桶金,而立之年坐拥数亿现金。在“金丝小枣之乡”,已属成功人士了。
然而,自从在县城热地开发福源国际住宅小区以来,短短几年,李文辉和他的系列公司陷入连环“套路贷”,资产遭遇哄抢,几近家破。
李文辉的遭遇,既有发展过程的草莽,但大抵可以看成一个资产不菲的小城企业家被地方红黑势力围猎分食的经过:职业放贷人轻松拿下银行贷款,转手以高利贷放给李文辉们的企业,包括砍头息、虚假转账、阴阳协议、连带担保等套路,即使本息已经清偿,仍然会通过虚假诉讼强制执行其优质资产,直到最终拖垮。
通常,这些职业放贷人背后有政法官员撑腰,这不仅有利于贷款回收,也能确保团队平安。一旦李文辉们寻求维权,公检法系统会堵死所有救济渠道。
故而,李文辉和他的公司既输掉了几乎每一宗官司,丢掉了所有优质资产,自己还面临致命一击一一因涉嫌寻衅滋事被网上通缉。经济纠纷陡然升级为刑事案件。
在过去的几个月里,献县各大衙门轮番强制接管李文辉的公司和物业,他自己流落异乡不敢回家,两个未成年的孩子在外留学连学费都无力缴纳。一个企业的垮掉,一个家庭的破产,谁是受益者?
“职业放贷人”
在沧州,职业放贷人持续打探着“福源国际住宅小区”的近况,试图牟利或介入其中——位于沧州市献县平安大街3号的这个房地产项目,是当地非常大的地产项目,其周边房价已高达1万元/平方米。
福源国际起步于2009年,开发商正是李文辉实际控制的献县润辉房地产有限公司(下称润辉公司),根据最初协议,共有96.42亩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占地横跨丁庄和西关两个村。
2009年,李文辉见房地产趋势较好,便出资成立了润辉公司,并以1.45亿元高价取得县城上述96.42亩土地使用权,由献县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施工承建。
小区建设分为一二三期,一期和二期建成后共有931套商品房,其中售出572套,剩余359套未售。
福源小区开工建设时,李文辉除了投入自有资金,也通过民间借贷筹集了一部分建设资金,并按照约定还本付息。
2015年,正是开发小区用钱之际,中国工商银行沧州北环支行信贷部科员李彦平主动向李文辉推广贷款业务,自此两人结识。通过李彦平,李文辉又认识了同一银行的朱亮和刘晓光。
同年,李文辉打电话给李彦平,表示需要一笔贷款。同在一个办公室的朱亮和刘晓光听到两李谈话内容后,主动让李彦平转告李文辉:可帮忙提供其他借款渠道,有位“有实力”的老板可以提供资金,问李文辉是否有兴趣。此时的李文辉因为急需资金,欣然同意。
李彦平所指的大老板为张慧珍、王其禄,两人系河北南皮籍贯商人,夫妻关系,名下拥有世康、兴润建筑、志恒商贸和信投高科等多个公司。
借款材料显示,张慧珍共向润辉公司放贷3次,实际提供借款4455.5 万元,约定月息分别为15%、7%,润辉公司向张慧珍实际偿还借款本息5743万余元。其中,张慧珍放贷获利1287万余元。截至张慧珍提起仲裁申请时,润辉公司并不欠张慧珍款项。
查询中国裁判文书网,与张慧珍等人有关的贷款总额超过两亿,且均因未能偿还本息进入法院执行程序。
其中的2700万元,经朱亮安排,素未谋面的出借人张慧珍,出借2700万元给李文辉,于2015年12月3日由张慧珍账户汇款2000万元至李文辉实际控制的沧州金驰佳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同日,由范丽丽(张慧珍公司会计)账户汇款700万元至李文辉同一账户,两笔共计2700万元。整个过程均由朱亮操盘,李文辉并未接触到张慧珍,也并未签订任何书面借款合同,双方约定月息15%。
借款发生时,因为并没有完备的手续,阴线也就此埋下。
张慧珍高利转贷流向图
2016年1月,朱亮和刘晓光向李文辉催要还款,李文辉表示暂时无力归还,但朱亮和刘晓光表示可以替李文辉向杨某借款500万元,用于归还张慧珍的借款,李文辉表示同意。
几天后,朱亮让孟庆明(李彦平生意伙伴)向范丽丽账户汇款114万元,于1月9日指挥孟庆明向张慧珍账户汇款356万元,两笔汇款共计470万元。朱亮表示,这是他和刘晓光替李文辉向杨某借的500万元,扣息后到款470万元,此笔款项用于偿还张慧珍的借款。
1月9日,朱亮和刘晓光替李文辉向宫存仁借款500万元,实际扣息到账470万元,同样用于偿还张慧珍的借款。
套路贷中,砍头息是常见的手段之一。是指向借款人发放贷款时,以利息、管理费或者服务费等名义先从本金中扣除一部分金额,将剩余本金支付给借款人,借款人还贷时须全额支付本金。《民法典》第六百七十条明确规定借款利息不得预先扣除。
以后的2月2日,汇款350万元;2月5日,汇款1000万元;2月6日,还款800万元;2月23日,汇款400万元;2月25日,汇款54.35万元;
在2016年间,包括上述指令借还款,共有8笔资金用于偿还张慧珍的2700万元贷款,两笔为朱亮和刘晓光“替”李文辉所借。
他们之间的实际操作手法是,朱亮与刘晓光利用银行借贷的身份,用张慧珍、王其禄夫妇控制的河北兴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主体名义,向该公司非法放贷数千万元,再高利转贷给民间借款人。这种牟利手法,也成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金融领域反腐败的打击对象。
就是把自己的钱从左边口袋拿到右边口袋,腾挪之间却虚增了高额的利息,从而制造出更大的虚假债务。
一进一出之间,即可从中获利。
知情人士透露,此番借贷,实际是刘晓光与张慧珍等一同策划安排,李文辉为此实际支付了2700万元本金和844万元利息。在借款发生之前,几人就已商量好了利益分红。
这是很多民营企业都面临的困境:很难从银行获得贷款;与权力存在裙带关系的人轻松拿到银行贷款,转手成了地下高利贷的资金池。另一种情况,甚至是政法系统官员内部集资,再委托职业放贷人管理运营,他们自己躲在幕后保驾护航。为此,润辉公司每日的债务利息都在以数十万累加。
除了上述2700万元的贷款,另还有两笔借款,分别是:一笔1152万元的借款;一笔1500万元的虚假借款。
2016年3月5日,李文辉曾向张慧珍借款152万元,4月6日,李再次借款1000万元,要求李文辉出具两笔收条,每笔1000万元,共计2000万元,第一笔借款落款日期2015年4月6日,但第二笔借条并未实际收到,落款日期只写了2016年,未写具体日期。
4月13日,张慧珍向河北久千合成树脂有限公司汇入1000万元后,告诉李文辉这1000万元并非借款,而是用来倒账,要其转入另一账户,李文辉无奈只好照办,该笔资金倒账后即转出。经上述操盘人员要求,几分钟内即全部转入沧州农商行一位名为张丽的工作人员名下银行卡。
但在后来的仲裁当中,这1000万元却成了借款。这是放贷人的惯用手法之一,通过虚增借贷金额、制造资金流水等来达到“索债“目的。
以上三笔款项实际借款为1152万元,朱亮与张慧珍却主张借款金额为2200万元,月息为8%。
同年9月4日,仍是朱亮、刘晓光代表张慧珍出面,表示愿意再出借1500万元给李文辉,前提是李文辉必须重新签订一份借款合同,承认2015年12月3日借款的2700万元中,尚有本金550万元、利息341余万元未偿还;同时承认4月6日又新增借款2200万元、利息843余万元。以上两笔借款合计本息共计39347700元。
李文辉因为资金压力,无奈重新签订了一份借款合同,李文辉名下四家公司、李文辉夫妇、朱亮、刘晓光提供担保。按照事先约定,双方另外签订1500万元的借款合同,借款方为献县金昊管业公司,期限为2016年9月5日至2016年12月6日,担保方与第一份借款相同。
但在后来,此笔借款实际并未完全成功,张慧珍后期拒绝了此次借款。只签订了一笔为603.5万元的借款,其他部分均未出借。
2017年2月28日,张慧珍正式向沧州市仲裁委提起申请,要求李文辉夫妇和名下四家公司共同偿还借款本息6000万元,并承担自己所付出的律师费、仲裁费等。
张慧珍申请仲裁时,一度主张前述1500万元的借款,并要求李文辉名下的4家公司及李文辉夫妇承担连带责任,而同为担保人的朱亮和刘晓光,张慧珍却未提及。由于李文辉抗辩,这笔1500万元的申请被当庭撤回。但张慧珍其他的申请,获得了支持。
其后,在执行环节,法院将润辉公司及关联企业评估价值10亿余元的未售商品房、全部厂房、土地全盘查封,在此情况下,润辉公司被迫停产停业。
这对于现金流要求极大的房产公司来说,查封导致资金断裂无法回款,无异于被逼上绝路。
王彬与王培松
另一借贷关系人王培松,系沧州当地职业放贷人,2018年6月,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骗取贷款、诈骗等罪,目前关押在献县看守所。
李文辉与王培松认识已久,在他从事管业生产和房地产时间,曾多次通过王培松融资。
统计显示,2012年11月13日至2015年5月17日期间,王培松共向李文辉放贷24次,累计放贷金额15911.2675万元,月利息均超过3%。此间,李文辉共向王培松偿还借款本息39次,累计偿还金额18443.4362万元。王培松向李文辉放贷出借及偿还金额差额为2532.1687万元,系王培松向李文辉放贷赚取的利息。
此后,王培松未再向李文辉提供过高息借款,李文辉也不欠王培松任何债务。
在长期放血式借贷还息中,王培松入不敷出,面临崩盘境地时,遂找到另一献县城内知名的职业放贷人李红刚,提出借款用于继续周转,李红刚称要求担保,王培松便以李文辉润辉公司96套房的销售合同作为担保抵押。
此次担保,实际系王培松以求助李文辉帮忙为名骗得购房合同,李文辉及润辉公司从未有王培松借款担保的承诺。
这起借贷套路中,实际最终操盘人为王彬,系河北明一实业有限公司的实控人。其与李红刚、赵康等多名县城里的公子、二代常年合作生意。
2016年1月4日,王彬以左瑞英、苑胜国名义向沧州中院起诉,称案涉1350万元的借款本息均未偿还。实际情况却是:王彬向王培松承诺的1350万元借款,只提供了623.3万元,且后者已偿还了614万余元。
但是,沧州中院作出了荒唐的判决:原告有权申请拍卖被告润辉公司以商品房买卖形式提供担保的96套房产以偿还以上借款本息。
随后,王彬向中院申请执行,将价值上亿的房产低价拍卖1900余万元(96套商品房面积共10027.03平米,评估均价为8500元每平米)。
本案认定的润辉公司以96份商品房销售合同为王培松借款1350万元提供担保,系王培松以求助李文辉帮忙为名骗取购房合同后,润辉公司、李文辉至今也无为王培松借款担保的承诺。同时,王培松、吴俊梅、河北千隆食品公司,与苑胜国、左瑞英签订的1350万元借款合同,按《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十九条,以及《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二、三、四、五款规定,因违反国家强制性法律规定而归于无效,更无担保责任可言。
“民事案件刑事化”
熟知该案的人士中,不止一人提出,案中的放贷行为涉及多名保护伞,也有银行人员从中搭桥牟利,存在一个庞大的利益集团。
2019年4月25日,执行此案的法官——原沧州中院副处级审判员、执行二庭庭长李国忠,因受贿460余万元获刑6年。李国忠的落马直接关系此案。
判决书载明,在润辉公司合同纠纷执行案件中,李国忠利用职务便利,2016年至2018年前后共三次收受赵某与王某送予的18万元,判决中所指的王某系王彬,赵某为赵康。
为挽回经济损失,李文辉自2017年开始向有关部门多次控告王彬、张慧珍的涉嫌犯罪问题。
而后,王彬、赵康、苑胜国等人涉嫌骗取贷款和高利转贷犯罪案被移送沧州市检察院后,在王彬未到案的情况下,献县检察院即对赵康、苑胜国做出不起诉决定。由此,足见职业放贷人在政法系统的渗透。
96套房案件经河北高院二审维持后,2020年4月份,李文辉先后向最高检和河北省检察院申请民事诉讼监督。河北省检察院也受理了该案,但至今仍无监督结果。
至2020年9月份,长达三年的举报未有进展,报复却意外降临。一桩2014年的工程纠纷,丁庄和西关两村的村民因福源国际项目动工时闹事。本是常见的小事,警方却在五六年以后重查,其中一方指称受李文辉指使,警方据此对正在信访的李文辉发出网上追逃。
跟类似套路贷手法相似,李文辉被网上追逃的同时,润辉公司也被法院强制推进破产程序一一即使李文辉并未出面主张自己的权益。当地法院已多次瞄准润辉公司的资产。
在润辉公司的房产被拍卖后,因涉案房产在法院查封前就已被销售给购房者,导致不少业主已交房款却拿不到房,有些则无法办理贷款和各种手续,引发购房群众频繁上访,五百余户购房群众权益受到侵害。
2020年7月,“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试点工作动员会”举行,一场剑指政法系统的整顿清除行动正式开始。今年2月,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首次亮相,不仅涉及法检公安司系统一把手,也包括各大部门领导成员。
截至2020年11月30日,试点地区处分处理2247人,其中厅局级干部2人、处级干部227人;立案审查448人;移送司法机关39人。
适逢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套路贷”被列为重点打击对象,各省市都有涉案人员落马,而王彬和张慧珍如此明显的套路贷却纹丝不动,其中是何缘由?无他,就是保护伞还在,一个固若金汤的利益集团还在张着血盆大口。
早在2018年年底,河北省委就已提出要求献县县委妥善处理包括润辉公司在内的房地产项目遗留问题,两年半以来,献县县委派出的工作组毫无进展。
2021年4月8日,润辉公司向县委提出书面复工请示后,接收材料的领导表示会尽快转办有关部门。但当日晚上,上百人突然进驻李文辉的金昊管业公司。润辉公司复工一事被再次搁置,而破产程序稳步推进。
在如此恶劣的政商环境下,李文辉数亿财产被侵占后,该如何自救?其他来沧州投资的企业有何感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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