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案例曝光 辖区近期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曝光
案例一
2021年3月17日20时50分许,杨某驾驶一辆云HNV4XX号正三轮载货摩托车行驶至砚山县砚华东路与砚华西路80米处时,实施饮酒后(酒精呼气值为71mg/100mL)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砚山交警一大队当场查获。目前案件正在办理当中。
案例二
2021年3月20日20时07分许,田某驾驶一辆云H8H9XX号普通二轮摩托车行驶至砚山县砚华东路与砚华西路50米处时,实施饮酒后(酒精呼气值为78mg/100mL)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砚山交警一大队当场查获。目前案件正在办理当中。
案例三
2021年3月20日21时09分许,姚某驾驶一辆云HV32XX号普通二轮摩托车行驶至砚山县砚华东路与砚华西路50米处时,实施饮酒后(酒精呼气值为41mg/100mL)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砚山交警一大队当场查获。目前案件正在办理当中。
案例四
2021年3月29日20时18分许,王某驾驶一辆云HRK5XX号普通二轮摩托车行驶至砚山县砚华东路与胜利街交叉路口500米处时,实施饮酒后(酒精呼气值为72mg/100mL)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砚山交警一大队当场查获。目前案件正在办理当中。
案例五
2021年3月29日20时41分许,李某驾驶一辆云HXM1XX号普通二轮摩托车行驶至砚山县砚华东路与胜利街交叉路口500米处时,实施饮酒后(酒精呼气值为77mg/100mL)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砚山交警一大队当场查获。目前案件正在办理当中。
案例六
2021年3月29日20时30分许,李某某驾驶一辆云H8M9XX号正三轮载货摩托车行驶至砚山县砚华东路与胜利街交叉路口500米处时,实施饮酒后(酒精呼气值为39mg/100mL)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砚山交警一大队当场查获。目前案件正在办理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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