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驾、醉驾
轻则罚款扣分吊销驾证
重则车毁人亡害人害己
严查酒驾、醉驾
蜀黍从来不松懈
然而有些人却偏偏
拿生命当儿戏
既然你们不知羞
就不要怪蜀黍曝光你们
2021年3月23日22时10分许,合水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在合水县县城西华北街邮政局门前路段执勤时,对一辆甘MD68**号小型汽车进行检查,经查该机动车驾驶人为罗某,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遂将罗某带至合水县人民医院抽血待检,2021年3月24日经甘肃中诚司法鉴定所对罗某血液中乙醇含量进行定量分析,分析结果为101.49mg/100ml属醉酒驾驶,案件目前正在进一步办理之中。
2021年3月30日22时20分许,合水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在合水县合固公路巡查时,对一辆号牌为甘M6W6**号小型轿车进行检查,经查,该驾驶人为赵某康,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遂将赵某康口头传唤至合水县交警大队接受调查,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对赵某康进行检测,检测结果为23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2021年3月25日21时15分许,合水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在西合公路49公里处执行夜查统一行动时,对一辆无号牌红色“江苏 胜泽”牌三轮电动车进行检查,经检查,该驾驶人何某春,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遂口头传唤何某春至合水县人民医院抽血待检,2021年3月26日经甘肃中诚司法鉴定所对何某春血液中乙醇含量进行定量分析,分析结果为182.68mg/100ml。同日经甘肃中诚司法鉴定所对何某春所驾驶的无好牌三轮电动车进行鉴定,鉴定结果为,无号牌三轮车属于机动车范畴,为电动正三轮摩托车。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之中。
2021年3月30日23时50分许,合水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在合水县荣兰公路(G309线1464km+300m)处执行夜查统一行动时,对一辆甘M55A**号小型汽车进行检查,经查驾驶人李某鹏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遂将李某鹏口头传唤至合水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城关中队进行调查,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对李某鹏进行检测,检测结果为22.5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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