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3月30日,歌手吴青峰走出台北地方法院的门口。在刚刚的开庭过程中,他是一名被告,原因是“违反著作权法”而遭到前老板林暐哲的控告。
在法院门口接受媒体询问时,吴青峰一度情绪激动,哽咽得说不出话来,“他曾告诉我要好聚好散,要树立一个典范,不是所有艺人和经纪公司结束都要撕破脸…直到现在,我都不能理解,一个我曾经视为父亲的人,为什么会变成这样?完全不联络,不沟通,直接提告,一个被授权人,为何这样对待一个创作者……#吴青峰哽咽回应著作权纠纷#
这应该是第二次开庭了,是关于刑事部分;2020年7月开过第一次庭,是关于民事部分的。记得那一次开完庭后,吴青峰还没有这么激动,只是说“我也不明白我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具体原因让记者去问原告。
是的,事情就是这样奇葩,吴青峰被一位于他亦师亦父的人告了,而控告的理由竟然是吴青峰演唱了自己作词作曲的歌曲。为什么唱自己的歌也要被告?吴青峰只能无语问苍天呐。
当然,林暐哲的控告既然可以立案,肯定也不是纯粹的无理取闹,他也是有法律依据的。因为他方认为,吴青峰的作品版权依然在他那里,之前两人于2018年12月31日达成共同声明,终止的只是经纪约和唱片约,而作品授权合约没有终止,他依然是吴青峰词曲作品的专属授权人。
而吴青峰对此蒙在鼓里,因为早在2018年9月20日,双方即以当面口头合意的形式,达成了吴青峰词曲版权今后由自己处理的意见,林暐哲也表示了同意。
且在10月26日,吴青峰再次寄发存证信函通知林暐哲,只不过是保留通知原告不续约之证据,而林暐哲方接获存证信函后,也未表示异议,清楚表明词曲版权将转予环球音乐。
谁知到双方解约后的2019年4月,林暐哲突然以存证信函通知吴青峰和环球音乐方面,完全不顾之前的口头约定,声称吴青峰未于词曲授权合约终止前3个月书面提出不再续约的意见,视为自动续约,所以他依然是吴青峰词曲作品的专属被授权人。林暐哲还要求吴青峰将2018年10月以后所有新创作的歌曲,提供一份详细数据给他,有意隐匿歌曲即构成违约行为。
这一突然袭击给吴青峰打了个措手不及,同时也非常愕然。但是,属于他的噩梦,这才刚刚开始。
原来从一开始,他就被对方算计了,林暐哲利用表面上的“父子情深”麻痹吴青峰的理智与警惕,给他设了一个套。你要离开我可以,我就让你净身出户,人走了,歌归我,包括新创作的都是。
比如吴青峰当时在参加《歌手》,特意为总决赛创作的一首竞演作品《歌颂者》,自己却不能擅自演唱,而要求林暐哲开立授权文件时,对方却以种种理由要挟不给开。后来吴青峰唱了,就被告了,此外,林暐哲方还控告吴青峰非法演唱和发行《作为怪物》、《巴别塔庆典》、《太空》等自创歌曲。
人怎么可以奸诈、自私到这种程度!
吴青峰也真是单纯得可以,把对方当“父亲”一般敬重,谁料对方竟然这样狠插“儿子”一刀。看看那份双方分手的声明吧,多么温馨,堪称华语乐坛史上最有温度的分手声明了吧。
这么长久的合作基础,这样形同父子的私下情义,那一刻,吴青峰可能真的相信他们可以树立一个好聚好散的典范吧。可最终呢,树立的却是一个道德与法制的反面典型。这是多么讽刺的一件事!
在3月30日的开庭过程中,律师在作证时回忆,2018年12月31日见证双方解约时,亲眼目睹他们谈完后还说“不能合作,还可以当家人”。坐在被告席的吴青峰听到这些话,当场情绪失控而泪崩。
越单纯的人越容易受到伤害,泪洒法庭之举,证明吴青峰是真的当真了,他傻傻地以为林暐哲是多么关心他爱护他,根本不值得防备的一个慈祥的人。
另外,据说在解约前,林暐哲将吴青峰275首词曲作品在大陆发行,粗略计算上亿版税从未结算;吴青峰只想终止合作,拿回版权,并未过于计较;另外林暐哲之前还私自把80余首歌授权给某音乐平台,吴青峰担心他与林暐哲解约后,会让林暐哲因此而承担违约责任,他便主动接下这份授权合约。
总之吴青峰这人太好骗了,他以为双方在律师见证后签署了那份解约声明后,双方在音乐上的合作就全部结束了,还处处为对方着想。可做梦都没想到,对方埋了这么一手,利用词曲授权合约上“提前3个月书面声明”的解约条款这一细节,设圈套钻空子,“强制”获得了吴青峰作品的版权管理权利。
但如果你还保留一丝人性,即使你合法拥有了吴青峰的作品管理权,对于吴青峰本人演唱自己的作品,你也不用刻意去追究、去为难了吧?
用近乎诈骗的方式占有对方的作品,还不让对方演唱,被授权者反过来控告作者侵权,这样令人发指的荒诞行为,也只有林暐哲做得出。
同时,“苏打绿”的商标也由林暐哲持有,苏打绿解约后发展,也不得不改名“鱼丁糸”复出。这样的遭遇,跟邓紫棋倒是十分相似,但林暐哲的狡诈与霸道,显然还远胜过邓紫棋前东家。
吴青峰的惨痛遭遇,证明了在商人眼里,再真的情义,再大的信任,在利益面前都一文不值。曾经所谓的知遇之恩,说白了也不过是利益驱使而已;所谓的“父子情深”,不过是PUA的幌子而已;当那棵摇钱树要离去时,他才终于露出他狰狞的真面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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