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185 证券简称:华天科技 公告编号:2021-017
2020
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20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2,740,003,77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2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公司主营业务情况
报告期,公司的主营业务为集成电路封装测试,目前公司集成电路封装产品主要有DIP/SDIP、SOT、SOP、SSOP、TSSOP/ETSSOP、QFP/LQFP/TQFP、QFN/DFN、BGA/LGA、FC、MCM(MCP)、SiP、WLP、TSV、Bumping、MEMS、Fan-Out等多个系列。产品主要应用于计算机、网络通讯、消费电子及智能移动终端、物联网、工业自动化控制、汽车电子等电子整机和智能化领域。
公司为专业的集成电路封装测试代工企业,经营模式为根据客户要求及行业技术标准和规范,为客户提供专业的集成电路封装测试服务。报告期内,公司的经营模式未发生变化。
受益于国产替代加速,2020年集成电路市场景气度较2019年大幅提升,公司订单饱满,净利润创历史新高。
(二)公司所属行业情况
公司所属行业为集成电路行业,集成电路行业因其技术复杂,产业结构高度专业化,按加工流程分为集成电路设计、芯片制造、集成电路封装测试。对于集成电路垂直分工的商业模式,由设计公司完成集成电路设计后委托给芯片制造厂生产晶圆,再委托封测厂进行封装测试,然后销售给电子整机产品生产企业。公司为国内领先的集成电路封装测试企业,产业规模位列全球集成电路封测行业前十大之列。
从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历史情况来看,集成电路市场具有一定的周期性,但近几年来,随着集成电路应用领域的不断拓展和技术水平的不断提高,与全球经济增长的联动性有所增强。
受益于计算机、通信和消费电子以及节能环保、物联网、新能源汽车等新兴领域的发展,我国集成电路产业增长强劲。随着集成电路应用领域的不断拓展、技术水平的不断提高,以及在国家、地方相关产业政策与资本的有力支持和集成电路国产替代加速的背景下,我国集成电路产业发展速度仍领先于全球半导体产业,继续保持良好发展势头,市场需求快速增长。国内集成电路产业技术不断提升和巨大的市场需求带动了集成电路设计业、制造业及封装测试业的持续发展。
根据中国半导体行业协会统计,2020年我国集成电路产业销售额为8,848亿元,同比增长17%。其中,设计业销售额为3,778.4亿元,同比增长23.3%;制造业销售额为2,560.1亿元,同比增长19.1%;封装测试业销售额2,509.5亿元,同比增长6.8%。
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20年我国集成电路产量达到2,614.7亿只,同比增长29.6%,产量创下新高。虽然我国集成电路产业规模增长迅速,但集成电路产业进口依赖严重,已连续多年超过原油成为我国第一大进口商品。2020年我国进口集成电路5,435亿只,同比增长22.1%;进口金额3,500.4亿美元,同比增长14.6%。2020年我国集成电路出口2,598亿只,同比增长18.8%,出口金额1,166亿美元,同比增长14.8%。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1)概述
根据中国半导体行业协会引用WSTS(世界半导体贸易统计组织)数据,2020年全球半导体市场销售额4,390亿美元,同比增长6.5%,四季度的销售复苏抵消了3、4月份的大幅下滑。2020年全球半导体销售额虽然实现一定增长,但由于2019年降幅达到两位数,2020年仍未恢复到2018年水平。2020年新冠疫情的爆发,全球经济停滞不前,美国对我国重点企业进行的限制,对我国集成电路发展造成一定冲击,但得益于我国在新基建、5G手机等终端产品、测温仪等医疗电子设备为集成电路产品带来的市场需求,我国集成电路产业仍保持高速增长。
2020年公司高度关注疫情动态和行业发展形势变化,一方面积极组织开展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另一方面努力做好生产经营相关工作。报告期内,公司优化了部分封装产品的购销业务模式,在生产销售产品过程中,不再对该部分产品的芯片承担存货风险,对该部分收入按照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按净额法确认。2020年,公司共完成集成电路封装量394.50亿只,同比增长18.87%,晶圆级集成电路封装量107.65万片,同比增长26.42%,实现营业收入83.82亿元,同比增长3.44%,营业利润9.09亿元,同比增长155.04%。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193.09亿元,同比增长20.3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85.07亿元,同比增长9.51%。2020年公司主要工作开展情况如下:
①继续发挥销售龙头作用,做好重点客户服务和交期保障工作,大力开拓战略新客户。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关注疫情对集成电路行业的影响,抓住行业景气度持续提升的有利时机,加强与客户的沟通和订单跟踪的相关工作,推动重点客户、重点产品稳步上量,在订单饱满期间合理安排生产保障交期,Bumping、WLCSP、TSV-CIS、存储器等产品订单大幅增长。报告期内,公司新开发客户108家,客户结构优化工作稳步推进。
②借助与国际客户合作契机,以重点客户、专线产品带动公司整体质量水平提升。
通过联合稽查、覆盖性监控、专项改善等方式持续推进质量管理,建立各子公司质量管理经验分享的制程质量管理会议机制,总结借鉴汽车电子等重点客户、专线产品管理经验,巩固“产品实现全流程质量管理”的方法与成果,提升公司整体质量水平。报告期内,公司通过ISO45001、ISO27001、ESD20.20等体系认证,进一步完善质量管理体系架构。公司通过三家欧洲排名前十的汽车终端客户以及相关汽车电子客户的审核,汽车电子产品封装产量持续增长。
③持续进行封装技术研发工作,不断增强公司科技创新能力。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进行先进封装技术的研发布局和投入。晶圆级12吋3:1 TSV直孔工艺、8吋2:1 TSV直孔工艺通过可靠性认证。基于Memory PiP技术的封装产品量产,3D NAND 16叠层SSD产品、基于Hybird(FC+WB)技术的UFS产品、NAND和DRAM合封的MCP产品、Micro SD卡产品等存储类产品通过可靠性认证,具备量产条件。基于FC封装技术的DDR4通过认证。持续提升单颗HFCBGA产品封装能力,基于12nm工艺的FCBGA AI芯片和40mm×40mm FCBGA产品量产。完成框架类5G基站砷化镓多芯片+电容芯片混合封装PA产品开发,5G手机射频高速SiP封装产品已量产。完成侧面指纹产品、传感器环境光透明塑封工艺、温度传感器灌胶工艺、压力传感器隐形切割工艺开发,具备量产能力。车规级胎压传感器通过认证。
报告期内公司共获得国内专利授权30项,其中发明专利13项;美国专利授权1项。
④华天南京一期顺利投产,扩大了公司产业规模和未来发展空间。
华天南京于2020年7月18日举行了一期项目投产仪式,标志着华天南京正式进入生产经营阶段。按照公司对华天南京“高质量赢客户”的发展要求,华天南京建立健全内部规章制度,全面推动IT系统建设,通过封装测试相关的体系认证和现场审核,重点客户工程批100%一次性考核通过。华天南京的存储器、滤波器、MEMS等封装产品已向客户批量供货。
⑤业务流程变革和数字化转型工作持续推进,公司运营能力进一步提升。
按照业务流程变革和数字化转型项目实施推进计划,梳理战略、营销、销售、服务、采购业务管理模式,并结合行业及公司定位,修订公司愿景和使命、价值观。启动并推进战略规划到执行流程、市场洞察流程以及面向高端客户的变革项目的实施,分析内部差距、识别外部机遇,持续关注创新焦点和关键业务举措,稳步提升公司运营管理能力。
(2)主营业务分析
①营业收入构成
单位:元
■
②营业成本构成
单位:元
■
③产量、销量情况
■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变动30%以上的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报告期公司晶圆级封装产品发展迅速,产销存量均有增长。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2020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01,709,840.59元,较去年同期增长144.67%,主要原因为受益于国产替代加速,2020年集成电路市场景气度较2019年大幅提升,公司订单饱满,经营业绩大幅上升所致。
6、面临退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财政部于2017年颁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收入》(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本公司于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以及通知,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新收入准则取代了财政部于2006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收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一建造合同》(统称“原收入准则”)。在原收入准则下,本公司以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新收入准则引入了收入确认计量的“五步法”,并针对特定交易或事项提供了更多的指引,在新收入准则下,本公司以控制权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具体收入确认和计量的会计政策参见审计报告附注五、(二十八)。
本公司根据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的累计影响数,调整2020年1月1日的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本公司仅对在首次执行日尚未完成的合同的累计影响数进行调整。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天水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肖胜利
二○二一年三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185 证券简称:华天科技 公告编号:2021-016
天水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水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和议案等材料已于2021年3月18日以电子邮件和书面送达方式发送至各位董事,并于2021年3月28日上午在西安市凤城五路105号恒石国际中心C座1111会议室以现场与视频会议系统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本次董事会会议的董事9人,实际到会9人,公司监事和相关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肖胜利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总经理2020年度工作总结和2021年度工作计划》。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滕敬信、石瑛、吕伟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刊登于《证券时报》的2021-017号公告。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财务报告之审计报告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
1、现金分红预案
经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0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399,359,378.50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39,935,937.85元,2020年度母公司实际实现未分配利润为359,423,440.65元,加上以前年度尚存未分配利润1,935,998,940.69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为2,295,422,381.34元。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3,178,073,618.02元。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可供分配利润为2,295,422,381.34元。
2020年度公司拟以2020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2,740,003,77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2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60,280,083.03元。
2、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0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派发现金红利手续。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发表的独立意见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六、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0年度)》。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0年度)》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刊登在《证券时报》的2021-018号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发表的独立意见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的独立意见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期限一年,审计费用128万元。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刊登在《证券时报》的2021-019号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续聘2021年度公司审计机构一事发表的独立意见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日常经营需要,与各关联方发生不超过27,650万元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
2020年度公司预计向关联人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采购商品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额度为1,300万元,实际交易金额为1,672.87万元。2020年度公司未预计向关联人承租房屋的关联交易额度,实际交易金额为43.89万元。董事会对上述关联交易实际金额予以确认。
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董事肖胜利、李六军、刘建军、崔卫兵任天水华天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董事肖智轶为肖胜利之子,以上董事在审议本议案时回避表决。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公司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刊登在《证券时报》的2021-020号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发表的独立意见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的规定和要求,公司相关会计政策需要予以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国家相关会计制度规定进行的调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刊登于《证券时报》的2021-021号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华天科技(西安)有限公司厂房租赁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公司子公司华天科技(西安)有限公司租赁关联方华天慧创科技(西安)有限公司厂房29,509.22平方米,用于实施高密度系统级集成电路封装测试扩大规模项目。
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华天慧创科技(西安)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天水华天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制的公司,董事肖胜利、李六军、刘建军、崔卫兵任天水华天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董事肖智轶为肖胜利之子,以上董事在审议本议案时回避表决。
《关于子公司华天科技(西安)有限公司厂房租赁暨关联交易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刊登于《证券时报》的2021-022号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子公司租赁关联方厂房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决定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和监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通知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刊登在《证券时报》的2021-023号公告。
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天水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三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185 证券简称:华天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3
天水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水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定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与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提交的相关议案,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于2021年3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的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4月26日(星期一)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4月26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2)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4月26日9:15至2021年4月26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4月16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
本公司控股股东天水华天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股东杭州友旺电子有限公司本次股东大会上对相关关联交易议案回避表决。同时,该股东不接受其他股东的委托进行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的召开地点: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赤峪路88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4、审议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审议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
6、审议《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0年度)》;
7、审议《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8、审议《关于公司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独立董事在股东大会上作述职报告。
上述事项详细内容请参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刊登在《证券时报》的《天水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和《天水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第5项至第8项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有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本人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股东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股东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自然人股东出席会议的,须持有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股东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股东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2、登记时间:2021年4月19日(上午9:00-11:00,下午14:30-17:30),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赤峪路88号
联系电话:0938-8631990
联系传真:0938-8632260
联系人:常文瑛、杨彩萍
4、注意事项: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参加会议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天水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三月三十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185
2、投票简称:华科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4月2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至9:25,9:30至11:30, 13:00至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4月26日9:15,结束时间为 2021年4月26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天水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本人(本单位)承担。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注册号码):
受委托人姓名: 受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是 □ 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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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二○二一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185 证券简称:华天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4
天水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水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和议案等材料已于2021年3月18日以电子邮件和书面送达方式送达各位监事,并于2021年3月28日上午在西安市凤城五路105号恒石国际中心C座1111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本次监事会会议的监事3人,实际到会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罗华兵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0年度)》。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0年度)》中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情况相符。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担任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期间,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公司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市场原则,决策程序合法,按市场定价的原则定价,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国家相关政策法规,没有对投资者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华天科技(西安)有限公司厂房租赁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子公司华天科技(西安)有限公司租赁关联方厂房是为了高密度系统级集成电路封装测试扩大规模项目建设需要,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市场原则,决策程序合法,按市场定价的原则定价,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天水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一年三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185 证券简称:华天科技 公告编号:2021-018
天水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0年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天水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将截至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天水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配股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966号)核准,公司于2019年7月配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08,890,83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2.7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656,183,057.6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15,653,459.90元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1,640,529,597.70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19年7月11日到达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次配股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水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配股发行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9]第ZI10591号)。
2、 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报告期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本次配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当前余额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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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0年5月29日,公司配股公开发行证券募集资金项目已全部实施完毕。公司将募集资金专户节余资金(主要为募集资金累计利息收入净额)865.22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并办理了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根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和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司配股说明书,公司本次配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与偿还公司有息债务。
2019年8月11日,公司根据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批准,通过募集资金专户向华天科技(昆山)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天昆山”)增资18,180.00万元,用于偿还有息债务 18,180.00万元;通过募集资金专户向华天科技(西安)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天西安”)借款46,600.00万元,用于偿还有息债务 46,600.00万元。
公司及华天西安、华天昆山分别在招商银行兰州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兰州银行天水官泉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2019年7月26日,公司与瑞信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设银行签订了《天水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配股公开发行证券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9年8月12日,公司及子公司华天西安、华天昆山分别与瑞信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和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设银行签订了《天水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配股公开发行证券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其子公司对本次配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配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监督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
上述监管协议主要条款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0年12月31日,《天水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配股公开发行证券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天水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配股公开发行证券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均得到了切实有效的履行。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表一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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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二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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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2020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和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司配股说明书,公司本次配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与偿还公司有息债务。
2020年公司共使用募集资金28,538.81万元,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募投项目。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配股公开发行证券募集资金项目已全部实施完毕。公司配股公开发行证券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表:配股公开发行证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0年度)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配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也无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况。
天水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八日
附表:
配股公开发行证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0年度)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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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偿还公司有息债务项目已使用金额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异主要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扣除银行手续费所致。
证券代码:002185 证券简称:华天科技 公告编号:2021-019
天水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水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期限一年,审计费用12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大信成立于1985年,2012年3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学院国际大厦1504室。大信在全国设有31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2017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大信国际会计网络全球成员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17家网络成员所。大信拥有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以及首批获得H股企业审计资格的事务所,具有近30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大信首席合伙人为胡咏华先生。2020年12月31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4449人,其中合伙人144人,注册会计师1203人,注册会计师较上年增加25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50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2019年度业务收入14.9亿元,为超过10,000家公司提供服务。业务收入中,审计业务收入13.3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4.51亿元。2019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165家(含H股),平均资产额174.78亿元,收费总额2.13亿元,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8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大信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2018-2020年度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2020年12月31日,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就债券持有人起诉五洋建设、陈志樟、德邦证券、大信等中介机构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作出一审判决,判决中介机构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大信不服判决已提出上诉。
3、诚信记录
2018-2020年度,大信受到行政处罚1次,行政监管措施15次,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2018-2020年度,从业人员中2人受到行政处罚、34人次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宫岩
拥有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执业资质。199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大信执业,2007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18-2020年度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天水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及2020年度审计报告、恒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审计报告、兰州长城电工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魏兴花
拥有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执业资质。200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大信执业,2017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18-2020年度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天水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审计报告及2020年度审计报告、甘肃省敦煌种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安排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刘会锋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0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质量复核,2019年开始在大信执业,2018-2020年度复核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哈尔滨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广东乐心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中公高科养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审计报告、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甘肃莫高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电投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天水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兰州长城电工股份有限公司、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兰州海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敦煌种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2020年度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控制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控制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4、审计收费
本期拟收费128万元,较上一期增加13万元。审计收费的定价原则主要按照审计工作量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大信进行了审查,认为大信从事公司审计工作以来,具有较高的职业水平和业务素质,能够恪守职业道德,勤勉尽责,执业质量高、信誉好。因此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任期限为一年,并同意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2、公司独立董事对本公司聘请2021年度审计机构事项事前认可,并对此事项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经核查,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及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在担任本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和各专项审计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保证了公司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较好地履行了双方签订的《审计业务约定书》中约定的责任和义务。我们一致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3、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大信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期限一年,审计费用128万元。
4、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2021年第三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4、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天水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三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185 证券简称:华天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1
天水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水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具体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 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因此,公司将按上述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2、变更日期:
公司根据财政部上述相关准则及通知规定,将自 2021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3、变更前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为财政部 2006 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及其相关规定。
4、变更后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2018年12月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
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
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1、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认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5、按照新租赁准则及上市规则要求,在披露的财务报告中调整租赁业务的相关内容。根据新租赁准则要求,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将对所有租入资产按照未来应付租金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选择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及租赁负债,并分别确认折旧及未确认融资费用。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租赁准则,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国家相关会计制度规定进行的调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审阅了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相关资料,认为:(下转B128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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