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二三里资讯榆林
3月23日20时50分左右,榆林公安交警横山大队白界中队民警在科创四路杨官海则村附近处理交通事故时,一牌号为陕KB64**的小型轿车沿该路段由西向东行驶至事故现场,驾驶人不停地鸣按喇叭。
当民警上前告知其前方发生事故,采取交替方式通行时,该车驾驶人不但不听劝告,反而下车辱骂办案民警,且给出了荒唐的理由:“路是自己村上的,交警管不着!”就在其说话的瞬间,民警闻到一股浓烈的酒味。当民警问其是否喝酒时,该驾驶人理直气壮地说:“喝了,咋了?你能管住了?”民警随即对其进行酒精检测,结果显示已达到醉酒标准。
民警将其带至医疗机构提取了血样,并进行送检,结果为220.52mg/100ml,确属醉酒驾驶。后经核查,该驾驶人为王某某,持C1机动车驾驶证。
3月25日,榆林公安横山分局依法对其刑事拘留。公安交管部门吊销了其持有的C1机动车驾驶证。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早已不是口号,而是多数驾驶人的自觉行动。我们希望所有人能从中汲取教训,牢记“酒壮怂人胆”的后半句就是“恶向胆边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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