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4月至2020年5月,韩某建立微信群用于抢红包赌博,由韩某负责制定群里抢红包赌博的规则和管理,并用“免死号”只抢不发红包保障收益。被告人丁某自开始即加入该群参与管理,并提供2张银行卡为开设赌场使用。韩某在红包赌博群里面定的规则为:群成员可以发50-200元的整数红包金额,并分为5-10个,并设定一个数字作为“雷”。如果群成员在抢红包的时候抢到的红包尾数为设定的数字,这就意味着扫到“雷”,这时扫到雷的群成员就要发一个本次总红包金额1.5倍或2倍金额的红包给该次发红包的成员,没有扫到“雷”的群成员就不用返还抢到的红包金额。
2019年4月至2020年5月期间,被告人韩某、丁某用“免死号”抢红包累计获得违法所得人民币411000元。
2020年9月,被告人韩某、丁某因“开设赌场罪”均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并处以罚金,依法没收全部违法所得。
律师解读
开设赌场罪的立法原意是为了打击各种开设线下赌场的行为。随着科技的高度发展,各种线上形式的赌博层出不穷。微信赌博群虽然属于虚拟赌场,但同样是用来赌博的场所。微信网络赌博存在三个特点:1.建立供他人赌博微信群,且微信群在一定时间内持续存在,具有稳定性;2.明确的抢红包赌博规则;3.微信群内部有严密的组织和明确的分工,不法分子从中抽头、获利。大家遇到微信群存在红包赌博现象时,要提高警惕,严防被犯罪分子利用,远离各种形式的赌博,做遵纪守法的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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