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老虎来了要吃人,要么救自己的父亲要么救一个陌生人,你履行兼爱救了陌生人,那父亲养你这么多年还有什么用呢?
2.恋爱期间的女朋友要难你,经常要你回答“你老妈和我落水,你救谁”?
————墨家思想新洞见,在对话中积累。为您辨析诸善冲突下的两难抉择。
回顾/十年前的一段讨论:
老虎要吃人,救父亲还是救一个陌生人?
讨论时间:2010-09-28 16:29
“稳当”网友:
杨伯峻先生说如果真如墨家所讲的实行兼爱,看见老虎来了要吃人,要么救自己的父亲要么救一个陌生人,你履行兼爱救了陌生人,那父亲养你这么多年还有什么用呢?看似兼爱很好,到最后就发现它连起码最该爱的人也没能爱。
南方在野:
“兼爱”,不是对特定的人的一种冲动。
呵呵。此种选择题,做也无妨。兼爱本是理性之爱,岂能不可分析?
稳当网友所言不当。在只能救一人的情况下,救谁都是无可厚非的,旁人不必非议,这不违背兼爱。
兼爱乃是一视同仁。兼爱并非爱人而不爱己,己在所爱之中。爱人之父而不爱己之父,岂可谓之“兼爱”?所以兼爱者,兼顾也。爱己爱人也。
作为近墨者,力有不及,明白对每一个陌生人应该有的爱,可谓兼爱也。明白对每一个陌生人应该有的爱,可谓兼爱也。
吾爱自己之父,也爱他人之父。力若不及,则救其中一人。未救之人非我能救,心安也。不害兼爱
墨者夷之说,爱无等差,施由亲始,这是在力所不及的情况下正确的选择。墨儒之间的差别,在常识问题的处理上,并无显著的不同 。只是思维方向上的差别
儒家所谓仁爱,其觉爱的起点是明白父子之爱;但墨家兼爱,其觉爱的起点是明白对每一个陌生人应该有的爱。前者看似简单,实则复杂,穷其一生,不知爱为何物;后者看似复杂,实则简单,以此为基,所有的爱都在其中。儒家感悟爱,从复杂的开始,结果简单的反而不明白。墨家从简单的开始,结果复杂的也在掌握之中了。
爱,在墨家哪里是个哲学概念,并非你所谓的“对特定的人”的一种冲动。儒家的仁爱,是“对特定的人”的一种冲动了。呵呵
墨家鬼:
是一种责任感对吧?我觉得爱对于墨子而言不是一种感觉,而是一种对其他人的责任.一种基于彼此相同的生命形式的责任.虽然很多人说进化论,优胜劣汰,但是如果你发现一个跟你基本上接近的生命形式面临不可抵挡的问题时,你也不得不问一下自己.我是不是也会遇到同样情况?如果只有在我帮助对方的情况下对方才能克服这一困难,那么我是不是应该帮助对方?是不是有责任帮助对方?我是不是对彼方拥有和对自己一致的责任?
211.142.228:
大地震,大家都跑回家先救自己家人,只怕救出也晚了。我以为:
如杨伯峻先生所说的结果是,救爱之人,爱之人也救你。若如孔子言,所有人都只救自己的家人,那么在大地震,大家都跑回家先救自己家人,然后一个人去弄开那些碎片,只怕救出也晚了。其实这事,孔子本人就做过,而且还害的自己的国家被亡,新上映的电影《孔子》中就有此剧情。
如墨子所言,如果同样的事发生了,人人都先救自己身边的人,自己的家人自然也早早的被别人救了。
在一个国家里,都信墨子,一个人走到哪都不怕,因为国民都会相互帮助;
在一个国家里,都信孔子,一个人走出家门,哪都要怕,为什么?脑子能思考的人都知道。
此二国,哪国强,哪国弱,显而易见。
121.28.214:
救肯定能救活的!“兼爱”当面临两难选择时,会选择理智。
类似的题太多了,但是用它来攻讦墨子兼爱说还不够。
救肯定能救活的!“兼爱”当面临两难选择时,会选择理智。
你要觉得不够有说服力的话,而且自己足够高尚的时候。
那么就选择自己喂给老虎吧!墨子就是这种人!天下皆白、唯我独黑此时不牺牲自己又牺牲谁呢!了解墨子的不会提这种问题!
拓展/十年之后再讨论:
老妈和老婆落水,你救谁?
讨论时间:2021—2—10
墨者小白:
恋爱中的女友与老妈落水,该救谁?一个视频认为,救老妈是法律义务,救女友是道德义务,结论是应该救老妈。
各位,请从墨道的维度给解读一下呗![抱拳]
前提是同等条件下,而且施救人只有能力救一个人。
虽然是极端情况下,按着儒家血亲伦理应的观点该是先救谁?母亲?
按着墨家兼爱原则,是先救母亲还是女朋友?
伦理道德和法律法规,哪个是优先级?
何知阳(复活永恒):
应该视情况而定,谁离得近,谁更容易救,就救谁。同等条件下,如果抛开法律问题,那就按照自己的感性状态去救,当时更冲动想救哪个就救哪个。
墨者永在行:
按照墨家兼爱原则当然先救母亲——爱无等差施由亲始。
正所谓——厚亲,分也。
兼爱本身就是有先后远近亲疏的差别的。
一般没读过墨子的人,往往把兼爱的这些差别套到儒家头上。
南方在野:
如果两者皆不救,有违责任伦理。如果力所不及必先救一个,这个问题不是法律问题。而是诸善冲突问题。
诸善冲突揭示了人的局限性。有非常大的讨论意义。能暴露一个学派思想体系的深层悖论。情境是复杂的,对于个人来说,诸善冲突当前,体认自己的不足,担起自己的责任,本着节用的原则而为则是理智的。
总之,兼爱不是一种对于特定人的冲突,而是一种责任伦理。救哪一个,要考虑责任伦理的轻重。在特定情境下,又要考虑节用原则。
何知阳(复活永恒):
果真按天志原则的话,从剩余生命长度来衡量生命价值,应该救年轻的。但是从人的内心来说,更难割舍血亲给的情感绑定。
问道家的话,这题没有标准答案,应根据当事人主观情感需求来判断,若哪个被当事人放弃了的将在当事人未来的人生里产生更强的悔恨感内疚感,就应先救谁,这就是循自己情,若已经注定要损失一命,则对活着的人来说少内疚少伤神是更重要的,不循情就会产生更大的“神伤”,因此从两害相权取其轻的角度出发去作为。作为道家思维虽然贵生,但是更贵神。并且在急性状态下一般人跟着下意识走,不会有太多理性思考纠结的时间,下意识即是“循情”。
如果面对女朋友问这个问题,我认为应该这样回答她:这要看在事发之时你有没有在我心中达到“不可不救”的状态了!
如果是结婚之后有小孩的夫妻,那亲情关系上就没啥差别了,估计这时候从各方面考虑肯定都是先救妻子后救母亲。
从墨家理性角度出发,节用也是很重要的一个原则。
墨者小白:
十年前有人说:天下皆白、唯我独黑,此时不牺牲自己又牺牲谁呢![强]又让我热血沸腾了
南方在野:
按照责任伦理,结婚生了孩子。要救老婆。
何知阳(复活永恒):
另外,如果是女朋友问这种问题,她以开玩笑的状态来调侃,你不必当真;如果她认真问这种问题,那这种女人要不得。
如果女人不是私心私情太重了不会问这种问题,又或者故意作故意刁难,结婚后麻烦多。
不知道现在的恋人是不是都遇到这样的问题?
我觉得从道家思维来看,提这种问题的人本身就不道德,根本都没发生有啥好说的,而发生的时候根本来不及思考。非要逼人作这种两难的选择题干嘛,不能怜悯到对方的“难”,也是没有真爱的一种表现,只是占有和善妒,这种问题当母亲的就从来不会问!
南方在野:
这是一个普遍的悲剧性问题,不论问与不问,都在拷问着围城中的人。
墨者小白:
针对这一种情景,现有法律法规的底层逻辑是否受儒家学说的影响?
南方在野:
对于恋爱期女友与父母亲而言,的确在责任伦理上,对父母亲负有更重的责任。如果两者必死一个,且生死取决于施救与否,在这样的情境下。的确应该救父母亲。
但若两者都有可能得救,则先救最近的一个,施救那个最容易,最节用,就先救那一个。
对于已经结婚生子的老婆与父母亲相比。男子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责任,也对老婆有相互扶助的责任,且对子女有扶养监护的义务。权衡责任轻重,救老婆则是考虑了更重的责任伦理。
不考虑责任伦理的情境下。辟如,两个陌生人落水,一个年青一个年老,只能施救一个。那么应该救年轻的。
何知阳(复活永恒):
从纯理性的天志兼爱出发,对老天来说,肯定救年轻的更有生命的价值
墨者小白:
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
南方在野:
老子批评的仁是儒家政治化的仁。
墨子说上天兼爱天下之人,老子说天地不仁圣人不仁。都是同样的批评儒家政治仁。是相通的。
墨者小白:
如果那个老年人是个科学家,那个年轻人是个毒贩呢?
南方在野:
救科学家,尚贤。
何知阳(复活永恒):
是的,可把伦理简化为“情”。伦理比较僵硬,实际情况是不同的人因不同成长环境成长方式决定了“情状”的不同,如果子女对父母无情,那责任主要应该在父母。
救谁更符合“两害相权取其轻”的原则,到紧急情况的时候,救人者会主要从自身的一贯的价值观来作应急反应
南方在野:
是的,人在紧急情态下的反映,如果不是盲目性的惊慌失措,必定显示了其一贯的价值观。而价值观的内化能指导紧急情态下的抉择。
墨者小白:
在信息碎片的时代,人的注意力分散,这种讨论更容易吸引人的注意力,有利于墨学的推广和普及,而且对兼爱的理解更为深刻,使人们更容易分清仁爱和兼爱的区别。
今天的讨论我对节用的理解更为深刻了[呲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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