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华信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8月22日晚间收盘后公告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皖证调查字18056号),具体内容如下:“因你公司披露的2017年年度报告涉嫌虚假记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我会决定对你公司进行立案调查。”
2020年2月18日晚间,证监会安徽监管局公布《行政处罚决定书》,内容:因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事项、虚增2016年度、2017年度营业收入和利润,对华信国际、上海华信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六十万元罚款。
根据《证券法》和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上市公司因信息披露违法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受损投资者可以依法提起诉讼,索赔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和利息损失等。
“股市有风险,入市须谨慎”已成为大家耳熟能详的警示语。然而,股民损失的风险,并非完全来自市场风险,部分风险可能来自人为因素。根据华信国际公开披露的信息,结合上述法律规定和司法解释,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俞强律师认为股民参与集体索赔应符合以下条件:在2016年3月1日到2018年8月22日之间入华信国际(002018)股票,并且在2018年8月22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的亏损投资者。
我们已经接受多名投资者的登记。索赔条件将根据证监会调查结论进一步调整,最终以法院认定为准。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可通过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官网联系我们。
符合上述条件的投资者应当按如下要求准备材料:
1、股票的全部对账单或交割单:打印对账单注意事项:对帐单原件要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内容要有股东姓名,股东证券账户号码,股票交易的时间、价格、证券代码、股数、佣金印花税等信息。
2、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证券公司营业部出具的证券开户确认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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