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临潼区秦陵街道鱼池村党支部原书记吴正民违反群众纪律,违规收取群众庄基费问题。2011年10月至2019年11月,吴正民在任鱼池村党支部书记期间,先后5次向申请庄基的群众违规收取新庄基占用罚款共计 2.3万元,侵害了群众利益。2020年11月,吴正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临潼区仁宗街道城建科一级主任科员王孟金违反工作纪律,审核把关不严问题。王孟金在负责仁宗街道危房改造工作过程中,不能正确履行职责,对他人危房改造申请审核把关不严,导致他人重复享受危房改造政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2020年9月,王孟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临潼区徐杨初中校长符国权违反群众纪律,违规收取学生费用问题。2019年11月、2020年6月,徐杨初中先后2次收取2020届九年级学生延点学习费用共计2.392万元,用于教师课时费、值班补助、模考奖励等项目支出。符国权作为徐杨初中校长,违反群众纪律,违规向学生收取费用,造成不良社会影响。2020年10月,符国权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临潼区雨金高中校长、铁炉初中原校长姜川违反群众纪律,违规收取学生费用问题。2020年5月,姜川在未召开校委会研究的情况下,违规向铁炉初中七、八、九年级的学生收取“课后服务费”共计13.91万元,用于教师加班补助、教学奖励、试卷印制、耗材购买等项目支出。姜川违反群众纪律,违规向学生收取费用,造成不良社会影响。2020年10月,姜川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陕西省西安市临潼区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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