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季节的变换,转眼夏天又将来临,夏天北方燥热,南方温热,是我们每个人都经历过的。条件相对好的,每到夏天,空调变得出湿机,而那些居住在出租房里的人们,可能基于各种条件的限制,就没有那么幸运了。因此,人们不得采取开窗、开门的方式,来抵御酷暑。
夏季人们穿着简单,尤其是女性,夏季也是展露自已身材的大好时机,于是,有的女性穿着特别,吸足了眼球,曾经有人说,女性的暴露是诱发男性性犯罪的原因,其实这种说法并不全面,暴露的着装确定容易引发一些不法之徒的性犯罪动机,可是每个人的意志力不同,犯罪最终还是由犯罪故意所致,动机存在于每个人的内心中,有的人由该动机诱发犯罪故意,而有的人尽管有不好的动机,可是只是停留在内心中,想想而已,没有进一步的犯罪的决意,无责任即无犯罪。所有这一些,也许与夏天天热有关,有的女性甚至喜欢裸睡,其实这样的纳凉方式,在群租群住的地方是极其危险的,以下讲述的故事,与女性裸睡有关,身边的刑法故事,给您讲述发生在身边的刑法事件,在生活中学法,从故事中普法。
深夜遭色狼爬上身,一名裸睡的女子还以为是下夜班回家的丈夫,但在和对主对话时,发现口音不对。女子还算机智,以假装上厕所为由,迅速开灯,吓走了色狼。2019年8月份,这名好色邻居因涉嫌强奸被警方刑事拘留。
据了解,受害人李某,30岁,是一名外来务工人员,她和丈夫租住在群租房里。凌晨,李某独自在房间里裸睡。凌晨2时许,李某感觉有人爬到自己的身上。
开始,李某还以为是丈夫下夜班回来,就和“丈夫”说话,而对方只是“支支吾吾”回答着,口音明显不像丈夫。为了看清对方的真面目,该女子谎称要起床上厕所想开灯,但对方死活不让,李某一下觉得事有蹊跷,强行开灯。
暴露在灯光下的男子是住在隔壁的邻居刘某,刘某看到事已败露,抱着衣裤,一溜烟跑了出去。李某报警,民警赶到了现场,将这名39岁男子刘某带回审查。据李某交待,当晚他从自己住处阳台爬入李某卧室,看见李某裸睡在床,自已站在房内看了一会,没能控制自已,欲趁李某睡觉之机,假装李某的丈夫与其发生性关系。
本案中,据刘某交待,自己趁李某熟睡,先脱掉自己的短裤,爬上李某的身体,生殖器还未与李某的接触,便被李某开灯发现,后李某也证实了两人生殖器并没有真正接触,根据强奸既遂“插入说”的标准,刘某涉嫌强奸罪(未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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