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中的征收决定及征收补偿决定的复议、诉讼,无疑是被征收人在征收项目启动中所能采取的最具影响力的维权选择。
一旦征收决定或征收补偿决定被撤销或者确认违法,就能起到对整个征收项目“釜底抽薪”的作用,对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补偿权益关系重大。
还有一个重要的诉讼就是一旦征收方与被征收人未就补偿价格谈拢,而采取了违法强拆,那么确认强拆违法与上面两个官司对于拆迁局势的改变有着异曲同工之妙。
今天,北京京康律师事务所主任史西宁律师为大家讲解一下,这三个诉讼在征地拆迁中的作用。
01、房屋征收决定
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八条规定: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同时对土地使用权收回。
这个相当于在征收初期就会暴露在被拆迁户视野中,例如大家看到的拆迁公告、搬迁决定其本质上就是征收决定,一旦将征收方的征收决定被撤销,那么就意味着本次拆迁的合法性来源就没有,征收方就无法进行与拆迁户签订补偿协议等接下来的步骤。
02、房屋征收补偿决定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对于房屋征收补偿决定,被征收人当然也是可以起诉的,房屋征收补偿决定就是大家与征收方在签约期内大补偿一致的补偿协议,征收方才会下房屋征收决定。
如果我们确认了房屋征收补偿决定违法或被撤销,那就意味着,在整个拆迁区内,征收方是无法拆我们房屋的,但是一片的规划不可能因为一家而改变,重新作出征收补偿决定又耗时太长,这时征收方往往会与被征收方进行协商,给出满意价格来达成对被征收人房屋拆除的目的。
03、违法强拆
由于征收这一套流程走下来耗时较长,在大多数被征收人已经签订补偿协议的情况下,征收方难免会想加速拿地而走一些“捷径”,也就是对被征收人的房屋进行违法强拆。
对于征收方的违法强拆,被征收人当然是具有诉权的,我们起诉到法院。一旦法院确认其强拆违法,那么接下来就是需要征收方对于之前的违法强拆行为进行补救,此时的征收方就会主动找到被征收人,协商补偿价格的问题。
一般情况下,在这个环节被征收人都会获得满意补偿,如果征收方依然不为所动,那么我们向征收方寄送国家赔偿申请书,行政机关收到之后,是需要进行赔偿的,也可以通过法院要求国家赔偿来获得满意的赔偿。
史律师提醒
无论是房屋征收决定、房屋征收补偿决定、违法强拆,这三个诉讼是被征收人与征收方在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维权中三场重要的硬仗。
其中的违法点是需要专业的拆迁律师结合案件的材料一步一步进行分析的,从主体、程序、内容以及合法性都是可以颠覆案件输赢的关键,但是我们被征收人往往不具有这样的法律知识,还是建议大家聘请专业的拆迁律师,帮助大家获取满意补偿。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