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为有效解决国有建设用地上房屋交易和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现公告如下:
凡是在2016年12月31日前投入使用,未办理房屋交易和不动产登记手续的国有建设用地上各类住房和办公、经营、生产性用房的相关单位或个人,请到平陆县自然资源局(圣人大街与桥西路交叉口西北角一楼)申报相关资料,申报时间截止为2021年3月31日。
联系人:秦 赓 联系电话:17635935758
平陆县自然资源局
2021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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