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之獬(1591—1647),山东淄博淄川县人。明天启2年(1622年)进士,初为庶吉士,继为翰林院检讨。天启7年(1627)充顺天乡试正考宫。崇祯元年(1628),被列入魏忠贤阉党逆案,革职为民。满清入关后,召他入京,授官礼部右侍郎,又命以兵部尚书衔招抚江西。后以“久任无功,市恩沽誉”,应“革招抚江西尚书孙之獬职,永不叙用。”
据野史笔记载,孙之獬投清居官时,有过一段臭名昭著的“上疏建议清廷下达削发令”的历史,人称中国第一汉奸。
《研堂见闻杂记》载:
“有山东进士孙之獬,阴为计,首薙发迎降,以冀独得欢心。乃归满班,则满以其为汉人也,不受;归汉班,则汉以其为满饰也,不容。于是羞愤上疏,大略谓陛下平定中国,万事鼎新,而衣冠束发之制,独存汉旧。此乃陛下从中国,非中国从陛下也。于是削发令下,而中原之民,无不人人思挺螳臂、拒蛙斗,处处蜂起。江南百万生灵尽膏野草,皆之獬一言激之也。原其心,止起于贪慕富贵;一念无耻,遂酿荼毒无穷之祸。”
《清稗类钞》载:
“世祖初入关,前朝降臣皆束发,顶进贤冠,为长袖大服。殿陛之间,分满、汉两班,久已相安无事矣。淄川孙之獬,明时官列九卿。睿亲王领兵入关时,之獬首先上表归诚,且言其家妇女俱已效满妆,并于朝见时薙发改装,归入满班。满以其汉人也,不许;归汉班,汉又以为满饰也,亦不容。之獬羞愤,乃疏言:‘陛下平定中国,万事鼎新,而衣冠束发之制,独存汉旧,此乃陛下从中国,非中国从陛下也。’奏上,世祖叹赏,乃下削发之令。”
以上虽不见于正史,但《清实录》确有“孙之獬于众人未薙发之前即行薙发,举家男妇,皆效满装。……摄政王谕曰:‘……皆系恪遵本朝法度者’”之说。
据淄川县志载,孙之獬罢官返乡后,山东爆发了谢迁领导的反清起义,义军于同月攻克高苑、新城,不久又攻破长山,次年7月又一举攻占了坚固难破的淄川县城。此时,已经削职为民的孙之獬却上演了一场为清朝慷慨赴死的活剧:
淄川城破时,孙之獬穿上清朝官服,向北遥拜,正欲悬梁自尽之时,被义军擒获。谢迁惜孙之獬之才,意欲招降。孙之獬不但不听劝告,反而劝谢迁尽快接受招抚,归顺清廷。遭到拒绝后,孙之獬惟求速死,但义军不许,仍然劝降。孙于是骂不绝口,想以此激怒义军处死自己。义军拿他没办法,只好把他关了起来。
孙之獬绝食5天后,义军再次劝降,他仍然不从,而且骂得更难听。被激怒的义军对其施以酷刑,孙昏死多次仍不改口。义军无奈把他的4个孙子一同绑来,并把刀架在他们的脖子上,威逼他屈服。孙之獬不为所动,依旧高声叫骂,誓死不从。义军一个一个地砍下他孙子的头,每砍一个,都问孙之獬从与不从?孙之獬眼睁睁地看着4个孙子的头被砍掉,仍然高声叫骂。义军又将他的头皮上被扎出许多细孔,插上猪鬃,并用针线把他的嘴唇缝了起来,他还是呜咽不已,直至被活活肢解。此外,孙之獬的1个儿媳和2个孙女被掳后,怕遭受凌辱,亦相继跳井而死。
孙之獬死后,顺治帝命吏部讨论抚恤之事。侍郎陈名夏、金之俊建议,恢复孙之獬的原有官职,并给予抚恤;马光辉及启心郎宁古里建议,孙之懈已被削去官籍,不应当给予抚恤。“两议上,命用光辉议”。即两个议案一同上报朝廷,顺治帝最后采用了马光辉的建议,没有给予孙之獬任何旌表和抚恤。
乾隆年间,孙之獬被列入贰臣传乙编,按乾隆帝的说法是这些人“投顺本朝,并为清流所不齿。而其再仕以后,惟觍颜持禄,毫无事迹足称。若与洪承畴等同列贰臣传不示等差,又何以昭彰?”意思是要让贰臣中的“劣者斧钺凛然”,以示与“实能效忠于本朝”的贰臣之区别。而建议恢复孙之獬原有官职,并给予抚恤的陈名夏、金之俊之流,亦没有逃脱被打入贰臣传乙编的命运。
人们常说汉奸都怕死,不怕死的不会当汉奸。这话用在孙之獬身上,让人觉得有点茫然。他的死不能不说很惨烈,可惜既不逢时也站错了地方。后世人往往不能历史性地看待问题,一味地认为这是罪有应得,是报应,好像其他那六七个弱小生命的完结也是跟着该倒霉。
孙之獬弃明投清,为世人所不齿;孙之獬建议削发,更为百姓所痛恨;孙之獬誓死如归,并搭上了七八条家人性命,反不被清廷买账。历史就是经常开这样的大玩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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