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察布市人民政府关于申治国等
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市直有关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2021年第1次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免去申治国同志市政府副秘书长职务;
刘宝成同志任市水资源保护中心(岱海生态保护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续集红同志任市绿色产业发展中心(健康养老产业推进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霍建仲同志任市机场铁路发展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陈伟同 志任市新能源发展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张天闻同志任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任(副处级)职务;
尹玉和同志任市农林科学研究所(内蒙古乌兰察布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综合保障中心)所长(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市农牧业科学研究院院长职务;
付建波同志任市城投公司总经理(比照正处级管理)(试用期一年);
哈斯巴特尔同志任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免去市文旅体局副局长职务;
赵光同志任察哈尔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贾翮振同志任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张跃同志任市农牧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试用期一年);
赵志文同志任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试用期一年);
赵锁军同志任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试用期一年);
于江同志任集宁一中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郝文跃同志市政府副秘书长职务;
免去刘鹏飞同志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焦建国同志市农牧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张仲山同志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局长职务。
2021年1月19日
来源:乌兰察布市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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