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北京宝华地产有限公司获得了北京市东城区宝华里危改项目的《房屋拆迁许可证》。根据2011年开始实施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条例施行前已依法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项目,继续沿用原有规定。即:虽然该项目拖延13年仍未拆迁完毕,但仍应当按照《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及《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工作规程》的规定进行拆迁。
本案委托人的房屋位于宝华里危改项目的拆迁范围内,2020年8月13日,应本项目拆迁人北京宝华地产的申请,东城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委员会作出了《城市房屋拆迁裁决书》,责令委托人在规定期限内交出被拆迁的房屋,拆迁人拟通过行政裁决的方式快速拆除委托人的房屋。
段福惠律师综合分析本案事实,结合多年的办案经验,提起撤销《城市房屋拆迁裁决书》的行政诉讼。
段福惠律师在2010年就接受过本项目其他被拆迁人的委托,并通过诉讼、协商,已经完美结案。本案进入法院庭审阶段后,从评估程序、裁决程序、历史遗留问题等方面全面阐述了《城市房屋拆迁裁决书》的违法之处。
庭审结束后,基于庭审中反映出的问题,被告于2020年12月18日主动作出了《撤销城市房屋拆迁裁决决定书》,本案第一步获得了完美的结果。
当然,被告撤销裁决决定之后 ,并不会停止本项目的推进,但本次撤销裁决书的诉讼让被告感受到了代理律师的专业性、委托人维权的决心,为本案下一阶段的推进奠定了基础。
拆迁维权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本次突破只是维权的一小步,为保障委托人的合法权益,段福惠律师还需要与委托人一起努力。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