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州市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指挥部发布《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倡议书》,提倡大家做禁放烟花爆竹的参与者、宣传者、监督者......
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倡议书
根据相关规定提倡
广大市民朋友:
冬季是全国性雾霾天气的高发期,对人们出行、生活及身心健康有着严重影响,而燃放烟花爆竹会在瞬间产生大量的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碳等有害气体和粉尘,强烈刺激人的呼吸道,也是造成雾霾频发的元凶之一。蓝天之下,是我们共同的家园,需要大家一起守护,为进一步减少空气污染、预防火灾事故、倡导文明新风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我们倡议:
1
做禁放烟花爆竹的参与者。
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不燃放烟花爆竹,不运输、储存、销售烟花爆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将面临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依法给予治安拘留;在结婚、春节等纪念活动,选择电子鞭炮、喜庆音乐、鲜花代替传统烟花爆竹,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尽己之力守护蓝天,畅快呼吸新鲜空气。
2
做禁放烟花爆竹的宣传者。
积极开展禁燃禁放宣传,利用个人短信、朋友圈、个人微博等方式,向亲朋好友宣传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做宣传普及的志愿者,让更多的人自觉抵制销售、购买、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凝聚起保护生态环境的正能量。
3
做禁放烟花爆竹的监督者。
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做起,发挥主人翁意识,既做到自己不燃放烟花爆竹,又积极劝阻和监督他人不去燃放烟花爆竹,消除燃放烟花爆竹造成的危害,共建宜居宜业的生态家园。
蔚蓝天空,是我们的愿景,繁星闪烁,是我们的追求。让大家携起手来,共同呵护、人人参与,告别烟花爆竹,倡导低碳、绿色、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努力让滕州的环境更优美,生活更舒适,城市更文明,社会更平安。
禁放烟花爆竹,期待您的参与!
山东发布1月份全省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多单位参加发布会
厅大气环境处、生态环境监测处、执法局、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省生态环境保护宣教中心负责同志出席发布会。新华社山东分社、《大众日报》、山东卫视《山东新闻联播》、《中国环境报》山东记者站、山东广播电视台综合广播、山东广播电视台齐鲁频道、大众网、党政理论网、新时报等9家新闻单位的记者参加发布会。
PM2.5同比下降
2月9日,省生态环境厅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1月份全省环境空气质量状况,并就1月份重污染天气应急执法、春节期间禁限燃放烟花爆竹和空气质量预测等内容回答记者提问。
12021年1月,全省优良天数比例平均为47.8%,同比上升6.9个百分点;
2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为74μg/m3,同比下降24.5%;
3可吸入颗粒物(PM10)平均浓度为132μg/m3,同比上升1.5%;
4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平均为6.41,同比下降9.2%。
5针对1月份出现的不利气象过程,省生态环境厅于1月23日至27日派出4个检查组,对济南、枣庄、济宁、泰安、临沂、德州、聊城、菏泽8市的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落实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共检查企业96家,发现存在环境问题企业34家,并对发现的61个问题进行了督办。
再次发出禁限燃放烟花爆竹倡议
会上介绍,经预测,春节期间全省扩散条件相较去年偏差,出现中至重度污染的可能性较大,特别是11—13日(除夕至初二)受烟花爆竹燃放影响,部分城市可能出现重度及以上污染。对此,省生态环境厅再次向广大公众呼吁,从自身做起,做禁限放烟花爆竹的守法者、践行者、监督者、宣传者,过一个安全祥和、绿色环保的春节。
烟花的危害
燃放烟花爆竹会对日常生活带来不少危害。其中最令人关注的危害是:安全危害和环境危害。
1
安全危害
由于烟花爆竹其中的火药成分,燃放者在燃放时如果不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燃放或者燃放违规产品,就会有可能导致安全事故的发生。
2
环境危害
烟花爆竹对环境的危害主要是大气污染和噪音污染。对噪音污染的认识人们已经趋于共识,尤其在城市中由于高楼林立所产生的回声效应,烟花爆竹所释放出的声音对人的生理、心理都有较大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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