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召开严格规范村庄撤并工作座谈会
1月27日下午,我市召开严格规范村庄撤并工作座谈会,学习贯彻中央有关文件精神,对标我市乡村建设目标任务,落实严格规范村庄撤并工作要求,深入分析形势,精准把握政策,及早科学谋划,搞好对接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市委副书记陈向平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上,市纪委监委、市发改委、市民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市农业农村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及业务科长结合各自承担的职责任务,一一作了交流发言。
陈向平指出,要摸清现状。乡村建设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任务,也是国家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内容。要全面摸清我市村庄建设实际情况,深入盘点工作中的特色亮点,找准找实存在的短板问题,做到心中有数、谋划在胸,结合正在开展的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扎扎实实做好各项基础工作。
陈向平要求,要吃透政策。要顺应村庄发展规律和演变趋势,与上级部门搞好沟通对接,及时跟进精准把握政策要求,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尊重乡村生活形态和传统习惯,保持乡村功能和特色,严格控制村庄撤并范围,依法保护村集体和农民合法权益。要分析研判。结合各自职责,加强协调配合,组织开展村庄撤并工作全面排查,对正在实施的项目,要加强工程质量监管,及时回应解决农民合理诉求;对准备实施的项目,要仔细甄别把关,核实是否符合要求,把工作做细做实。
陈向平强调,要稳步推进。坚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统筹县域城镇和村庄规划建设,科学布局乡村生产生活生态空间,抓住关键元素,做好乡村建筑风貌引导,合理确定村庄建设方案,严格程序、严格标准、落实政策、强化监管,稳步推进建设具有豫东风情、能够留得住乡愁的美丽村庄,不断增强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新闻延伸:
农村撤并搬迁并非所有村庄,以下4类是重点,2类不在搬迁规划范围
农村“撤并搬迁”这次新名词,是在去年发布的文件“乡村振兴战略五年规划”中提及的,文件发布之后,也只有部分地区参考了文件的内容,实施了这一措施,而今年,我国发布的文件《关于统筹推进村庄规划工作的意见》中,又再次提及“撤并搬迁”这项措施,内容要求在2020年底,基本完成农村的布局工作,分类规划全国所有农村,哪些属于城乡融合类,哪些属于撤并搬迁类,都要纳入分类范围,而笔者今天也要和广大农民朋友说件事,农村“撤并搬迁”并不是说全国所有的村庄都会被纳入搬迁范围,其中有4类村庄是重点,2类不纳入规划范围,农民要心中有数了。
关于“撤并搬迁”重点受益的4类村庄
1、人口流失极其严重的村庄,现在我国很多村庄都出现了空心化,空心房也越来越多,而这些人口,大多都搬到镇上或市里居住,留在村里的也只有几户人,像这种人口流失极其严重的村庄,必须要采取搬迁的方式,才能发展起来,村民搬出去之后,才能过上小康生活。
2、自然灾害疾病多发的村庄,这样的村庄,因为处于自然灾害多发地段,不适合居住,遇到自然灾害很容易危及村民们的生命,所以,只有搬出去,村民才不会因为自然灾害和疾病危及生命。
3、生态环境、生存条件极其恶劣的村庄,在我国中西部地区,的确有些村庄的位置落于荒漠化地区,还有的村民生活在深山老林,这些地区已经不具备发展条件,为了让村民生活过得更好,所以,只能搬出去,把村民集中在一起。
4、因重大项目需要搬迁的村庄,现在的农村,发展速度很快,城镇化发展的进程中,我国在农村启动的项目也来越多,在建设的过程中,难免要征用农民的土地和房子,为了安置村民,也会把村里的人撤走,集中到新的居住点生活。
关于“撤并搬迁”不纳入范围的2类村庄
1、城市周边的村庄,这类村庄属于“城乡融合类”,地处于发达地区,村庄规模大,常住人口较多,已经发展成熟,这样的村庄发展空间很大,提升的速度也很快,所以,这样的村庄,不在撤并搬迁范围,除非城市扩建,那么就有机会拆迁,获得高额补偿。还有集聚提升类村庄,现有规模较大的中心村和其他仍将存续的一般村庄,是乡村振兴的重点。
2、受国家保护的村庄,这指的是历史文化名村、传统村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特色景观旅游名村等自然历史文化特色资源丰富的村庄,这些村庄有的需要对历史古迹和民族传统进行特殊保护,有的可以作为重要资源开发旅游,如果搬迁拆除将是一笔极大的浪费,不会纳入整体搬迁撤并之列。
来源:商丘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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