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3日,海东市循化撒拉族自治县公安局查汗都斯派出所依法查处一起殴打未成年人案,循化县公安局依法对违法行为人韩某处以行政拘留12日、罚款600元的处罚。
2020年11月18日,查汗都斯派出所接到报警称,孩子放学路上被人殴打。接警后,民警赶到现场展开调查。经查,辖区团结村村民韩某在接女儿韩某某放学回家的路上,看到和女儿以前有矛盾的同学马某某(未成年人),便上前堵住马某某质问,并殴打马某某,致马某某受伤。经讯问,韩某对殴打未成年人马某某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循化县公安局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依法对违法行为人韩某作出上述行政处罚。(记者 刘茜 通讯员 马学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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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小杰
审核|张小兰
终审|老梁
来源|青海法制报、青海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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