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甲作为出卖人与买受人乙在北京某经纪有限公司的居间下,签订《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约定甲将涉案房屋出售给乙,成交价人民币570万元,合同第二条房屋的抵押情况为“该房屋未设定抵押”。合同签订当日,乙依约向甲支付定金10万元。
后,乙在向银行申请办理购房抵押贷款时,被告知该房屋已被甲抵押,经进一步了解发现,该抵押权人为本次房屋买卖居间服务公司的经纪人丙。
后乙以受到欺诈为由将甲、经纪公司诉至法院,请求判决解除合同,退还定金及相应利息。法院经审理认为,该经纪公司系专业提供房屋租售业务的居间服务机构,且作为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在其明知涉诉房屋存在抵押登记的情况下,未如实向买受人报告房屋的真实情况,其行为亦明显不当。甲、经纪公司的行为已构成欺诈,损害了乙对出卖人及提供居间服务的中介机构的合理信赖。最终,法院支持了乙的诉讼请求,判决撤销了涉案房屋买卖合同,甲返还乙定金及利息。
那么,怎么了解中介是否有抵押情况呢?
第一种方法就是看不动产登记证上面是否有记载。一般不动产登记证书上面有一栏“附记”,如果有抵押的话,会在上面有标注的,会注明抵押时间、抵押权人等。如果没有标注,一般就是不存在抵押登记。
第二种方法就是买卖双方共同到不动产登记中心查询,不仅可以了解到交易的房屋是否存在抵押,就连是否存在司法查封、是否有异议登记等都可以全面了解。所以,为了交易的安全,我们一般建议去不动产登记中心查询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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