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明与小涵曾是男女朋友的关系,就在2020年4月份小涵就与小明分了手,可痴心的小明一直难以忘怀,可刚分开一个月后,小涵却与小明多次偶遇,如此巧合不知是缘分还是天意?这时候你也许会猜接下来会不会上演一出有情人终成眷属的戏码,可万万让人想不到的是结局竟是另一种情形。
2020年8月13日,小涵向北京市公安局东城分局永外派出所报警,称自己被前男友小明多次骚扰,严重影响了她的个人生活,随后民警将小明带回到所内。
原来就在2018年4月份,离了婚的小涵与小明交往,直到2020年4月份两人分手彻底断绝了关系,可痴心的小明却一直不死心,三番四次来骚扰小涵,令小涵感到奇怪的是,每次出门小明总是恰巧出现在她的附近,对她的行踪也了如指掌。
据小明供述,为了方便自己找到小涵,2020年5月,他网购了一个小型定位器,并偷偷的将定位器吸附在小涵的车辆上,然后通过操作手机上的APP,来实时查看小涵车辆的具体位置。
根据小明的手机软件显示,从2020年6月1日至2020年8月13日期间,软件记录的信息包括历史轨迹,远程录音,实时监控等信息,其中小涵的车辆的行程轨迹截图达到79张。
虽然小明口口声声说是为了挽回两人之间的爱情才这么做,可检察机关调查后发现,在持续两个半月的时间里,被告人小明对小涵的行踪进行监测,并且还以此监测信息找到了被害人,对小涵造成了一定的精神压力和恐惧。因此认为被告人小明违反国家规定,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其行为侵害了公民的个人权利,已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检察官告诉记者:公安机关移交检察机关审查起诉之后,经过一段时间之后都冷静下来一些,被害人主动找到了我们,提出了对被告人的谅解,那么我们也看到了被告人的家属也给予了被害人一定的经济补偿,来弥补歉意;结合犯罪造成的后果以及被害人谅解的情况,检察机关启动羁押必要性审查,同意其取保候审。
最终,为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不受侵犯,东城区人民法院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被告人小明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检察官提示:在男女朋友交往的过程中,我们希望大家一定要守法,要理智冷静地处理出现的问题,不要认为我们是情侣关系、夫妻关系,就无视对方的公民个人信息,公民个人信息在任何时候都要受到法律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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