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在相中了别人商店东西的时候,要花钱购买,如果不问自取,带走时不付钱,那就是偷,这种行为从道德层面讲是可耻的,从法律角度看是违法的,可是有些人总是用一些歪脑筋,把东西拿到手,甚至还振振有词,日前,福建泉州一名女子就偷走了商场价值千元的外套,被抓后的说辞令人无语
福建泉州。一名身穿黄色上衣的女子来到一家服装店,试穿了挂在模特身上的黄色羽绒大衣。该女子穿着这身衣服在店里来回转,随后将自己脱下的旧衣服穿在了模特身上,趁着店员不注意离开了店里。店员整理时发现模特身上穿着的竟是颜色一样的旧衣服,随即报警。民警很快找到嫌疑女子,女子竟称自己只是去换了一件新衣服回来,不算偷。据悉,被穿走的新衣服价值上千元,该女子被处以行政拘留6日。
这“买”衣服的技巧一般人是学不会呀。以旧换新可以这么理解吗,那我以后可以天天有新衣服穿了,这个女子的想法果然还是比较高级,一般正常人想不到,只有脑回路清奇的人才能想出这样馊的主意吧,不知道她还在哪些场合这样干过,如果是去超市,拿着骨头去换排骨,那不是很牛啊
现在社会上,什么人都有,什么样的事情都有,真的是让人不得不惊叹,怎么会有这么有头脑的人,把自己的小聪明都用在歪门邪道上,这个女子真的是个有头脑的人,能够想到这样的说辞,真的是令人无言以对,这就和关于偷书那个故事,孔乙己说,别人偷书那叫偷,读书人拿了就不算偷,这句和女子的用旧衣服换新衣服,有异曲同工之妙
不管是怎么拿走别人的东西,只要是不付钱,不和别人打招呼,都是偷,不要给自己脸上贴金,什么读书人偷书不算偷,以旧换新不算偷,这都是谬论,只有精神不正常的人才会这样干,正常人都知道公平交易,一手交钱一手交货,这名女子就是典型的偷东西,不知道她还用这样的方法干过什么其他的事,一定要严查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不是自己的东西不能随便拿,这是小时候家长和老师都教育过我们的,但是总有一些人见利忘义,自己没钱还想得到昂贵的东西,这简直是痴心妄想,做人要脚踏实地,就算要买奢侈品,也要用自己赚来的钱买,这样用起来才舒心,靠小偷小摸来获取财物,是可耻的,也是违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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