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起未成年女孩被强奸致死,凶手只被判处死缓的案件,引发舆论关注:
2005年3月26日,江西上饶警方接群众报警,丰溪河发现一具女尸。经鉴定,死者系窒息死亡,死前被性侵。经家属辨认,死者为已失踪几个月的贵州15岁女孩小兰。
此后15年,案件一直未能告破。2020年6月,经过基因库DNA比对,上饶警方发现,本案现场遗留的生物材料为曾某某所留,遂将其抓获归案。
经审讯,曾某某供述了其犯罪事实:2005年3月24日晚,曾某某骑黄包车回家的路上,看到站在路边找旅馆过夜的小兰,就想与小兰发生性关系。曾某某说带小兰去旅馆,小兰上车后,曾某某将小兰带到丰溪河边偏僻的城墙边。曾某某欲强奸小兰时,小兰大喊“救命”。曾某某用手捂住小兰的口鼻,感觉小兰没有呼吸后,强奸了小兰,抛尸河中后潜逃。
2020年12月31日,江西省上饶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曾某某犯强奸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死缓的判决结果,小兰家属不服,部分网友也认为,量刑太轻,应判处死刑。
曾某某的量刑是否适当?
前段时间,引发舆论广泛关注的百香果女孩案与本案极其类似,下面王玉琴律师与大家一起,就两案进行比较,分析一下曾某某的量刑是否过轻。
一、罪名
本案与百香果女孩案的罪名相同,都是强奸罪,也都是一罪。
二、后果
后果相当,都造成女孩被强奸并死亡的严重后果。
三、被害人
均为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本案小兰15岁,百香果女孩小燕10岁。
四、犯罪手段
百香果女孩案,杨光毅在作案过程中,存在用手掐脖致昏迷、用刀刺伤双眼及颈部、装入蛇皮袋滚下山岭、放至水坑中浸泡等恶劣情节。
本案中,曾某某存在手捂口鼻致小兰窒息死亡,奸淫抛尸等恶劣情节。
曾某某与杨光毅的犯罪手段相当,都极其残忍,情节极其恶劣。
五、加重情节
两案都存在强奸致人死亡的加重情节。
六、从轻情节
百香果案,杨光毅是自首,且对案件侦破起重要作用;而本案,曾某某只是坦白,而且其潜逃15年,使案件长达整整15年没有任何进展,其坦白对案件侦破没有起任何作用。
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本案与百香果女孩案,从罪名、后果、被害人、犯罪手段和加重情节来看,都是相当的,唯一的区别是,从轻情节:百香果女孩案,杨光毅构成自首;本案,曾某某只是坦白。
自首都被判死刑,坦白反而判死缓,量刑适当吗?虽然,死刑立即执行和死缓都是死刑,但一死一生,差的可不是一星半点。
依据同案同判原则,本案曾某某死缓的判决结果,显然轻了。建议本案像百香果女孩案一样再审,改判曾某某死刑立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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