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正芳生前是名初二学生,就读于台湾屏东县内埔乡的美和中学。
1977年2月23日是美和中学的春季班报道日,钟正芳到学校办理了手续后,与同学简静美一起到乡上的“随来凉”甜水铺吃八宝冰。从铺子出来,两人分开,各自回家,此后,钟正芳失踪。
钟正芳在家里是乖乖女,在学校也是品学兼优的好学生,深得大家喜爱,为了寻找她,父母发动了上百名亲属帮忙,学校也动员全校教职工加入队伍,甚至给出十万元的悬赏金,但始终没找到钟正芳的下落。
期间,甜水铺老板的女儿提供线索称:“当时邻座有三名青年带了一架收录机,在播放音乐,钟正芳嫌难听,与那三人发生了口角。”
这消息让钟正芳家人看到了方向,简静美却证实,当时是她和那几名青年发生的口角,钟正芳全程都没说话,并未与对方结仇,他们向钟正芳报复的可能性很低。
虽是如此,钟正芳家人还是决定报警,请求警方对那三名男子进行调查。
就在警方通过走访目击者寻找三名男子行踪时,钟正芳的尸体出现了。
3月3日下午,高雄县大树乡一住户到自家土地旁一处不常用的水池里取水浇地时,发现池水泛红,池中还多了个散发恶臭的包袱,吓得赶紧报了案。
当时报纸报道
警方赶到后,将包袱吊起拆开后,发现里面是具女尸,同时在池中找到一个手提的塑胶书包,里面有钟正芳的学生证及书籍数本,还捞出一双女学生穿的黑色胶底皮鞋。
根据学生证,高雄警方初步确认了死者身份,并通知钟正芳家人前来认尸。钟正芳父母因悲痛过度,无法认尸,改由钟正芳伯父辨认,经辨认,死者衣物穿着和外貌特征皆与钟正芳吻合。
法医勘验发现,凶手是用尼龙绳将死者脚部绑着紧贴胸部,双手则环着脚部,头下垂成胎儿状;死者颈部有一处淤血,双眼突出,为凶手用手勒杀的痕迹;死亡时间约为一星期,胃部无残留食物,证明死亡前已有一段时间未进食;肺部无水,表明系被害后弃尸入水。
最重要的发现是,死者长裤左侧的拉链虽被拉开,但内裤并无破损,下体两侧腿部有淤痕,但处女膜完整,证明死者至死都在强力抵抗凶手性侵图谋,这让民风保守的当地民众非常敬佩,纷纷请愿要求警方严惩凶手。
警方在群情激愤下也不敢怠慢,投入了一万多人次的警力,前前后后初查了近十六万人员,详查了三万四千余人,这在电脑尚未普及年代,算是件很大的工程了。
钟正芳的尸体于3月3日被发现,3月5日,一名出租车司机提供线索称:他曾在2月25日晚间11时左右在屏东县内埔乡搭载三名青少年前往凤山,他们带有一个看似很重的麻袋,由两人提着坐在后排。行至途中,一人突然说:“不去凤山了,转弯到大树乡。”最后,几人在大树乡下车,但因为当时是深夜,光线不好,他没看清楚三名男子的具体模样。
这一线索中的“三名男子”与之前钟正美在糖水铺遇到的情形出现了重合,再度引起了警方重视,遂加大了排查力度,结果倒是顺利找出了他们,也有搭乘出租车到大树乡一事,但他们麻袋里装的是一只从猎户手中购买的野猪,猎户证实了他们所说。
这时,另一条线索又冒了出来,有目击者声称,23日上午12时左右,在内埔乡的龙观桥上,看到一名20多岁的男子用机车挡在钟正芳的脚踏车前,两人有过交谈。
警方遂将周边17至25岁范围内的男子列为重点,先锁定了内埔乡一位19岁的林姓青年,其曾就读于美和中学,有骚扰女学生的前科;后又发现一名户籍地为高雄县的美和中学男生这学期没报道。不过,进一步核查又排除了两人的作案嫌疑。
到了3月15日,专案组接到一封从凤山寄出的匿名信,写信人自述很后悔犯了本案,有意自首,希望警方承诺自首时能获减刑。
媒体获得这一消息后,加强了相关宣传,鼓励他勇于面对,警方负责人也在电视上说会为其争取减刑,然而,写信人再也没有出现。警方不愿放弃这一线索,调取了高屏地区大量男子的档案来做笔迹鉴定,无果。
4月16日,高雄县有家木器工厂的男厕墙上出现了一首打油诗,内容有“一时糊涂”“铸下大错”等字样,警方接报后赶紧去比对,赫然发现与之前那封自首信笔迹相符,专案组迅即调取了该厂男性员工的笔迹来比对,仍是没有发现。
到了11月初,警方还没找到嫌疑人的影子,高层迫于压力,还建立了“秘密证人”制度,若证人想要领取悬赏金,又担心警方泄露其信息后遭到报复,可直接写匿名信举报,只需裁下信纸的一个角,也可填写一串阿拉伯数字作密码,待警方抓捕嫌疑人之后,再持裁下的信纸一角或报出密码,向警方领取奖金。随着秘密证人制度的推出,钟正芳案件的悬赏金额也提高到了15万元。
民间的力量也在积极推动案件侦办,一首《龙观桥的呼声》悄然流行开来,呼吁人们积极提供线索,找出在龙观桥上与钟正芳谈话的青年。当时的台湾人比较迷信鬼神,歌词里也表达了请求神明责罚凶手之意。
让人没想到的是,当歌声传到专案组时,带来了重大转机。
专案组里有个警察听着歌词,突然想起了钟正芳尸体上的一个细节,按其父母的描述,钟正芳全身上下的特征都与失踪前吻合,唯有头上缠着的红色头巾并非她失踪时的穿着。之前警方没有在意这一细节,而按鬼神之说,当地有个小众的秘法,说在死者头上缠红巾可防冤魂报仇。
警方从这方面入手,还真有了发现,认为万丹乡的男子黄昆亮有重大作案嫌疑。
黄昆亮时年31岁,1971年10月至1972年8月,黄昆亮在高屏各个乡镇假冒老师身份,哄骗了十余名国中女生到旅馆或荒郊施暴,被捕后判刑18年,上诉又改判为9年。到了1975年,蒋介石死,其子蒋经国“上位”,在全台湾施行减刑,令黄昆亮在1976年12月16日就出狱了。
其实,钟正芳案发生后,警方曾将黄昆亮列为调查对象,但因其头秃了一半,看着不像青年,年龄也与证人所描述的钟正芳在龙观桥边谈话青年相差太大,就剔除了排查范围。
后来《龙观桥的呼声》流行,警方遍查周边一带的术士,获悉黄昆亮在案发时间左右曾向人打听可以锁魂的方式,当时那术士就是给他讲的绑红头巾的秘法。
而在警方进一步对黄昆亮开展调查时,从熟识他的人口中获悉,他有一顶假发,如果戴上的话,看着就会比实际年龄小一些。最重要的是,警方从黄昆亮家中搜出了与证人描述龙观桥上男青年一模一样的衣物,他自己也无法提供案发日的不在场证据,经比对,他的笔迹和写匿名信及在厕所墙上涂鸦的一致。
黄昆亮被抓
然而,黄昆亮始终否认与钟正芳有过接触,坚称警察抓错了人。
1978年3月6日,法院开庭审理此案,黄昆亮当庭指责警方诬陷好人,引起一片骚动,旁听群众纷纷咒骂其恬不知耻、信口雌黄,导致审理中断。
3月17日,法院宣判:黄昆亮曾犯强奸罪被重罚,出狱后竟不思悔过,残杀被害人,遗弃尸体,良心泯灭,罪大恶极,判处死刑,剥夺公权终身。
这一判决让台湾沸腾的民怨稍得舒缓,但黄昆亮坚持上诉,二审维持原判,终审却改判无期徒刑。到1988年1月,蒋经国死,李登辉“上台”后又施行减刑,黄昆亮由无期徒刑减为十五年有期,并于服刑10年后的1988年6月25日获准假释出狱。
1993年5月20日,黄昆亮又在屏东犯下强奸案,随后潜逃,直至1999年1月26日才被抓获。落网时,53岁的黄昆亮已全秃,像是个光头和尚,面对警察,他还满口“阿弥陀佛”,自称已出家,表现得坦然平静,实在是有辱佛门声誉!
经审理,黄昆亮被判处9年有期徒刑,此后再无相关报道。按时间算,即便没有减刑,黄昆亮也已于2008年刑满出狱,但愿他已改邪归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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