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企改革动作频频,地方国企怎么办,国资监管机构还有改革动力吗
据媒体报道,“十三五”时期,整合成为国资国企改革的关键词。五年来,中央企业数量从2015年的106家调整至目前的97家。在结构优化的同时,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也效果明显,过剩产能和低效无效资产退出加快。截至2019年底,中央企业2041户“僵尸”特困企业处置基本完成,分别化解煤炭、钢铁过剩产能1.14亿吨和1644万吨。
应当说,在“十三五”时期,中央企业在改革发展中取得的成绩是有目共睹,也是在很多方面取得新的突破的。相比于中央企业改革动作频频、效应显现,地方在推动国资国企改革方面,就要逊色得多了。特别是地市级层面,几乎看不到什么改革的动作,也没有改革的声音,更没有改革的举措。更多的是停留于会议和文件,实实在在地拿出改革行动来的地方寥寥无几。即便有,也是解决一些历史遗留问题,真正的国资国企改革,几乎没有进展。甚至在一些地方,出现了改革倒退的现象。
也就是说,在“十三五”时期,国资国企改革呈现出上头热、下头冷的格局。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当然与地市级国企数量较少有关,但更与地市级国资监管机构的“私心”有关。更直接地说,与地市级国资监管机构负责人的“私心”有关。因为,一旦国企改革动作大了,留下的国企数量会更少,国资监管机构的地位也会随之下降,逐步成为边缘化部门,从而影响到国资监管机构负责人个人的升迁和调整。因此,他们会紧紧抓住现有的国有企业不放,在此基础上,还要拉一些与自己关系不大的事物进来,以满足个人利益需要。如此一来,改革的动力也就会很弱,地市级国资国企改革的效果也就没有中央、省级国资国企改革的效果好。
这就带来一个问题,那就是国资国企改革到底应当服从需要还是迁就机构。如果服从需要,对地市级国资国企改革来说,就要走在中央、省的前列,为中央、省国资国企改革探路,拿出一些经验来,而不是只喊不做,只听到打雷、看不到下雨。这样的做法,对国资国企改革是相当不利的。
不仅如此,地市级国资监管机构,在自身改革方面,也是只听打雷声、不闻下雨声,几乎没有动作,而是拿上面的改革措施套一套、说一说,然后找几家国企宣传一下,说几句不痛不痒的话,就算是国资国企改革取得的成效。真正的改革动作,一个也拿不出来。恰恰是,地市级国资国企改革的关键,是改革国有资产监管机构,撤销现有的地市级国有资产监管机构,转型成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避免阻碍国资国企改革进程。
如果说过去十多年,地市级国资监管机构还承担一些改革、稳定的任务,需要对一些历史遗留问题进行处理、需要解决原国企职工下岗后出现的矛盾纠纷、需要对尚未进行全方位改革的国企进行改革的话。随着历史遗留问题的解决已经基本到位,围绕国企改革的信访事件越来越少,地市级国资监管的使命实际已经结束,更多地方的国资监管机构,都成为了一种摆设。不仅是摆设,反而变成了国企改革的障碍。因为,有这样的机构,就得有这样的权力,就不能把企业全改光了,甚至只能增加、不能减少。不然,国资监管机构还有什么存在感,还怎么去吸引领导的眼光。因此,指望国资监管机构去推动国企改革,那是不可能的。而政府要忙于发展,也不想因为国企改革闹出新的动静、出现新的不稳定因素。因此,也会就现状谈现状,不去管更多的事,让国资监管机构自己去折腾。
也正因为如此,从全国的角度来看,就会严重影响整个国资国企改革的效果、影响国资国企改革向纵深推进。地市级的国资监管机构,只有撤销了,并将相关职能划归到财政部门和发展改革部门,地市级的国资国企改革,才有可能出现新的进展。否则,就只能是拉后腿、成阻力。尤其是机构负责人,会通过各种手段制约国有企业发展,给国有企业设置道道障碍,以体现手中的权力。
所以,在全力推进中央企业改革的同时,国务院国资委应当启动地市级国资监管机构的全方位改革,不能因为需要地方有“腿”而忽略地市级国资监管机构的浪费资源和设置障碍,尽快提出地市级国资监管机构转型的方案,撤销地市级国资监管机构,转型成国有资本投资经营公司,以更好地体现管资本职能、体现改革的精神、体现发展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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