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某网站的许多博主发文称,自己制作的关于陈凯歌的视频遭到了举报,内容大多是“陈凯歌做人双标”、“道貌岸然、表里不一、爱与宽容、刚愎自用、颠倒黑白”等言论。
令人惊讶的是,这次被举报的博主有上至千万粉丝的大V,也有下至几千粉丝的小透明博主,不少博主还因此调侃,“自己红不红要看收到凯歌导演的举报没”。
更令人哭笑不得的是,陈凯歌团队在举报时的理由可能是批量复制粘贴的。有博主发现,也许是因为要举报的博主太多,后来忘记修改被举报视频的标题了,直接把前一个标题套用到下一个被举报的博主身上。
对此,有网友为这些博主喊冤,虽然过去多年了,但陈凯歌还是那么经不起观众批评,有一点玻璃心了。
被人辱骂然后维权也能扯到玻璃心,明星是活该挨骂吗?而为了吐槽而吐槽,这本身就是一种不尊重别人成果的表现。发表任何言论还是要有界限。而不是越界过后被告,玩梗卖惨,继续恶意评价。
陈凯歌接受观众对其作品的一切评价,但对于超出公众人物容忍义务范畴之人身攻击性言论,始终坚持“零容忍”之态度。在官方发送的举报函中,言称内容侵权,严重毁坏了陈凯歌的名誉权,可以说是一个严重警告了。
在网络时代,每个人都有合理发言的权利,但前提是不能侵犯别人的权利。有人在网上一直骂你,各种难听,陈凯歌维护自己的权利,这件事真的搞笑吗?
我们对明星们品头论足的同时,以至于让很多人忘记了吐槽和侮辱的界限。在看到一些“不顺眼”或许“不合心意”的事情时,也许人们只是想表现出自己价值观的光辉,但当思考被情绪裹挟,就只剩下一哄而上的愤怒。深受网络暴力的远远不止明星,网络暴力的刀刃,正狠狠地扎在每一个平凡人的身上。
而本次陈凯歌举报的事件,其实也揭示了一个问题,网络讨论和评论性的内容的边界在哪里?对吐槽视频的限度应该如何拿捏?如何界定正常的评论和人身攻击呢?
人言可畏!生而为人,希望我们都多一份善意!你怎么看呢?欢迎留言分享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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