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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代县公安
代县公安局
关于征集污染环境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
2020年11月12日,代县公安局协同忻州市生态环境局代县分局在阳明堡镇海子村侦办一起拆解铅酸蓄电池非法炼铅的污染环境案件。为了切实保障全县生态环境安全,进一步预防、制止和惩治各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现依法向社会公开征集以下违法犯罪线索:
一、征集“11.12 ”污染环境案件的其他涉案线索,凡案件中其他涉案人员要认清形势,珍惜机会,尽快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涉案人员的亲友应积极规劝其尽快投案自首,凡窝藏、包庇犯罪人员或者帮助毁灭、伪造证据,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受益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二、代县辖区内其他具有污染环境行为的人员立即停止违法犯罪活动,积极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期限至2021年1月25日。过期不投案的将严肃处理。
三、请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配合公安机关严厉打击各类污染环境违法犯罪活动,并积极检举环境污染违法犯罪线索,公安机关将根据线索查证情况酌情予以奖励,并对举报人个人信息严格保密。
举报电话:110
举报地址:代县公安局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邮编034200)
忻州市生态环境局代县分局(邮编034200)
联系人:13663608837(代县公安局贾警官)
13835053184(代县公安局何警官)
13994061323(忻州市生态环境局代县分局索队长)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代县公安局
2020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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