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机动车驾驶人:
为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进一步规范我市道路交通秩序,及时发现和查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保障广大群众出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佳木斯市交警支队将于2021年1月10日正式启用新增部分电子监控设备抓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现将新增电子监控设备所处位置予以公告。
一、礼让行人点位:
长安路义兴巷路口西侧五十米斑马线(西向东方向)
二、高速点位:
1、鹤大高速52公里200米
2、鹤大高速56公里600米
3、鹤大高速62公里900米
4、哈同高速304公里900米
5、哈同高速310公里700米
三、国省道点位:
1、鹤大公路松花江公路大桥北桥头
2、鹤大公路长胜村路口
3、哈同高速佳西匝道
4、鹤大公路50公里14米(莲欣供热)
5、鹤大公路51公里650米(江口铁道口)
6、5号乡道0公里300米(四丰乡采摘园)
7、5号乡道5公里110米(四丰乡顺山堡)
8、佳桦公路2公里368米(安庆街与佳南收费站路口南)
9、佳桦公路11公里884米(裕新村)
以上点位对车辆逾期未检验、涉牌、违反禁令标志指示、违反禁止标线指示、不系安全带、接打电话、妨碍安全驾驶、逆向行驶、不按导向车道行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占用专用车道、路口越线停车、机动车未礼让行人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
请广大机动车驾驶人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文明驾驶,安全行车。
特此公告。
佳木斯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0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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