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市吉州区人民法院喜迁新址2020年12月24日,我们吉安市吉州区人民法院终于乔迁了!!!
本人李浪平“(1998)吉民初字第614号”的案件,因1998年与唐某有借款纠纷。法院经审理,查明1998年4月15日,被告唐某向本人借款,并出具了一份借据,载明5月15日前归还。事后,被告未按期归还,经原告多次催讨,被告以种种理由拖欠不还,原告见催款无着,故诉至法院。法院认为原告诉讼符合法律规定,依法应当予以支持。据此,依法判决被告唐某归还原告本息,但唐某一直拖了二十余年未执行判决。
2019年11月,就该案执行局全体法警进行讨论,寻找攻坚排难之法后,决定全体法警与本人起早奔赴老赖家,最终成功的执行完毕了。平时我看见法官在很破旧的老楼里工作,连空调都不舍得开。我常问“为何不盖新楼,全国几乎没有几家这样破旧的法院楼了”。
法官们总是默默地承受着并称“还行”......前几天,得知吉州区法院搬迁至区委区政府北侧的消息,兴奋得我就像自己搬迁一样,赶紧订制了一面锦旗送了过去,以表我们吉州区市民对国家对司法机关的信任和敬重!
祝吉州区法院官兵工作顺利!生活安康!万事如意!愿“人民法院爱人民,人民法院为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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