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你以前的缴纳的社保,都是由用人单位为你缴纳了,但是现在失业了,想本人自己续交,但能不能续交,这些细节需要知道。
目前我国的职工养老保险参保对象主要分为两个大类。一是城镇在岗职工,二是灵活就业人员。对于城镇在岗职工来讲,只要在用人单位工作一天,用人单位就要为其缴纳各种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等,这是社保法规定的用人单位应尽的法定义务和责任,由于用人单位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只要是单位职工,都会按时足额缴纳,不受户籍因素的限制,只看劳动关系是否存在;但作为灵活就业人员,一般只能在户籍所在地的缴纳,但也有很多地方,对于在当地灵活就业的个体工商户等,是允许在当地以灵活就业人员的方式在当地缴纳社保的。
像你这种情况比较特殊,就是在当地单位缴纳了13年的社保以后自己失业了。如果失业以后,还想在单位重新找工作,继续在当地就业的,不管重新找工作的时间是一个月还是几个月,其实这个养老保险不续交也是关系不大的,待重新找到工作以后,由新单位可以在原有的账户继续缴纳,新单位缴纳时,其断交的几个月其实也是可以补缴的,补缴以后无论是养老保险还是医疗保险,都可以累计计算;如果失业以后,自己属于灵活就业,比如在当地的建筑工地打零工,或是餐馆当服务员等,而这些单位都是不为职工缴纳社保的,这时如果要以个人身份继续在当地缴纳社保,这就涉及到一个户籍的问题。
如果属于当地户籍的人员,那么以个人身份到当地的社保站去继续缴纳是完全没有问题,但需要提交自己的离职证明等,办理缴费主体的变更,重新办理银行代扣代缴账户才能缴纳,包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都是如此,一旦找到工作,可由单位直接办理社保缴费增员即可转为单位缴纳。
如果户籍不在当地的,毕竟你在当地缴纳了13年,如果已经达到了法定的退休年龄,只是养老保险才缴纳了13年,不够15年,那么这种情况也是可以在当地以个人身份继续缴纳的,同样需要办理缴费主体的变更。
如果人还比较年轻,没有达到法定的退休年龄,但是男性已经超过50周岁,女性已经超过了40周岁,只要自己办理了居住证,属于在当地灵活就业的,也是可以在当地继续缴纳的,没有办理居住证的,就只能回到老家以个人身份办理临时账户继续缴纳,待达到法定的退休年龄,按照国办发(2009)66号文件的规定精神,待确定退休地以后,再按照规定将各地的社保关系转移归集到退休地办理退休。
综上所述,你在养老保险缴纳了13年后失业了,对于能否以个人身份到当地社保站自己缴纳社保,主要涉及到户籍问题。如果属于当地户籍的,在当地以个人身份继续缴纳是完全没有问题的;如果属于外地户籍,就需要根据当地的政策,按照分类处理方式进行处理,最好要咨询当地社保站相关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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