鲈鱼和乌江鱼都是十分优质的鱼类,不仅肉质鲜嫩,而且含有丰富的营养,平日里不论是清蒸还是红烧都是让人难以拒绝的美味。
可最近,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关于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这两种鱼类都被检出了不合格的情况,咱们一起来看看。
北京东澳诚达商贸有限公司的鲈鱼,恩诺沙星检验值为595μg/kg,标准值为≤100μg/kg,经检验超标5倍多,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规定。
恩诺沙星为第三代人工合成喹诺酮类广谱抗菌药物,广泛应用于畜牧、水产等养殖业中。长期摄入恩诺沙星药物超标的动物性食品,可引起轻度胃肠道刺激或不适,如头痛、头晕、睡眠不良等症状,大剂量或长期摄入还可能引起肝损害。
北京市海淀区梅锦酒家的乌江鱼,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检验值为3.4μg/kg,标准值为不得检出,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规定。
五氯酚酸钠属于有机氯农药,是氯代烃类杀虫剂和杀真菌剂。国家规定,五氯酚酸钠为禁止使用的药物,在动物性食品中不得检出。五氯酚酸钠能抑制生物代谢过程中氧化磷酸化作用, 会造成人体的肝、肾及中枢神经系统的损害。肉中检出五氯酚酸钠,可能是饲料中药物残留导致。
鱼类检出兽药超标的情况,对大家来说可不是什么好消息,希望广大养殖户都能够严格把控对兽药的使用,加强养殖技术的培训学习,对消费者负起责任。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针对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已要求食品生产经营者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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