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没有设立总理,不是因为国务卿这个名字好听,而是因为,美国总统既是国家元首,也是政府首脑。
(美国现任国务卿是蓬佩奥,国务卿的权限小于通常所说的总理,大约相当于外交部长)
按照英文Secretary of State US,国务卿就是个国务秘书。那么,是谁的秘书或者辅佐呢?当然是美国总统的。
总理,是政府的首脑。在西方的共和制国家,基本都设有总理一职。比如,德国总理默克尔。不过,美国与德国的情况,有所不同。
美国政治体制的特点,是赢家通吃。美国政府的部门首长,是当选总统任命的自己的执政班底,无需进行选举;而通常所说的总理就不一样了。比如德国总理,是议会内最大党派的领袖。
(德国总理默克尔)
并且,这个最大党派,往往不能实现单独组阁。因为,经常达不到在议会当中占据简单多数的要求。无奈之下,默克尔总理,就需要联合其他小的党派一起组成联合政府。
在美国,总统向议会负责;在德国,总理向议会负责。在美国,由总统任命政府高官;在德国,先进行议会选举,在视选举结果,由候任的政府总理等人协商,组成新一届的政府。
德国也有总统,不过,仅仅是名义上的国家元首。整个政府的运作,是由总理把持的。在美国,国家元首以及政府首脑,均为美国总统本人,所以,就不需要设置总理职位了。
(美国总统特朗普)
美国国务卿,是美国总统关于外交事务方面的最主要的助手,也包括部分国内事务。美国国务卿的权限,小于我们惯常认知的国务总理的权限。
另外,美国不具备设立总理的条件。因为,美国联邦政府与各州政府之间,是分权的。 美国各级政府的权力架构,有联邦政府、州政府之分。
在美国,各州政府本身,拥有独立的立法、司法、行政诸权限,联邦政府不得干涉。而联邦政府的权力,大致为课税、财政、国防、外交、货币银行、出入境管理、对外贸易、国民福利、邮政,以及科学艺术的发展援助等等。
所以,从法理上看,美国也无法设立总理一职。因为,所谓的总理,根本不能实现全面、全盘的管理,岂不是徒有虚名?
从美国抑制新冠疫情效果不佳就可以看出,美国各州政府,拥有很大的自主权。可见,相互权力制衡,到底是优势还是劣势,真不是一成不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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