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日照“东旭国山新能源”违法占地谁来管?
近年来,作为一种新兴能源,光伏太阳能产业得到了突飞猛进的发展。但是,随之而来的非法占地问题也非常突出。尽管屡遭通报和查处,甚至被追究法律责任,但在利益的驱动下,仍有人顶风而上。
2020年11月28日,上午十点。天气晴朗。从山东省莒县库山乡源河村村口向东望去,漫山遍野的蓝色太阳能板像大海的波涛汹涌。
一位打扫卫生的村民说,太阳能差不多占地有一千亩,翻过这个山头就是五莲县了。
本网穿越源河村,沿河边道路顺势而上,眼前的景象令人震撼:一排排的太阳能光伏板一眼望不到尽头。在路的尽头,是一幢黄色小楼。楼前“源河国山光伏电站”的蓝字颇为醒目。
天眼查显示,日照东旭国山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山东省日照市莒县莒州中路201号,经营范围自有资金的项目投资管理;光伏电站项目建设;光伏技术研发。法定代表人郭轩。
日照市生态环境局莒县分局《莒县库山乡40MW光伏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显示,投资34272万元建设,项目位于莒县库山乡源河村东侧。总用地面积758019.66m2,永久性占地10亩。该光伏并网发电系统由40个光伏并网发电单元组成,并且每个发电单元采用2台500kW 并网逆变器的。
简单计算,总占地约1200亩。但并无任何日照东旭国山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拿地信息。
山脚下,一位正在刨党参的河源村村民说,山上原来有果树,可以种玉米。现在全被占去搞太阳能了。一亩地一年补偿不到一千元。
据媒体公开报道,日前,林州市人民法院对东姚镇旭姚光伏送出线路石大沟村30MW集中式光伏电站项目非法占用农用地案件进行了公开宣判,经调查,判处被告河南某电力工程有限公司罚金人民币35万元、被告人魏某处罚金人民币15万元。
据了解,2016年10月,被告河南某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分包了林州市东姚镇旭姚光伏送出线路石大沟村30MW集中式光伏电站项目外线工程,被告人魏某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2016年11月至2017年6月,该公司在未办理占用林地手续的情况下,安排施工方在林州市东姚镇石大沟村、南窑村等村的林坡上施工,施工时修路和建铁塔占用了林地,造成林地毁坏。经司法鉴定,林州市东姚镇旭姚光伏送出线路的道路和塔座共计占用林地面积17.67亩,其中防护林地面积12.77亩,一般林地面积4.9亩。
2019年1月21日,林州市森林公安局通知魏某到约定地点接受调查,魏某于当日主动赶到约定地点,并如实交代了自己及单位的罪行。案发后,与该公司合并后的新公司出资对非法占用的部分农用地进行了植被恢复。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公司及被告人魏某为了单位利益,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林地进行建设,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林地大量毁坏,林州市人民检察院指控其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罪名成立。河南某电力工程有限公司、魏某均具有自首情节,依法可从轻处罚。鉴于该公司、魏某庭审中认罪认罚、悔罪,系初犯,可酌情从轻处罚。合议庭经合议后,以犯非法占用农用地罪依法判处被告公司罚金人民币35万元、被告人魏某处罚金人民币15万元。
日照东旭国山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将会受到怎样的处罚?本网将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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