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通讯员倪栋威记者严君臣)一根手指粗的钢绞线横拦在马路上,高度刚好是骑车人脖子位置。秦某骑着电动车带着一个人,越来越近,他们根本没想到,这根紧绷的“夺命”钢绞线正等着他们……
△事故现场
发生在4月17日的这场意外,导致一死一伤。今年12月9日,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近日,南通启东法院对该起重大责任事故罪案作出一审判决。
这起事故的责任人是一个姓白的人。白某是芜湖某公司员工,公司在南通接下了一项工程,他负责启东市秦潭通信工程线路整治工作。事发当天14时许,白某带人到达施工地点,这里是一处交叉路口。给大家进行分工后,白某并没有按照规定设立有效警示信号标志,也没有向交警部门申请备案请求协助,就擅自指挥人员在路口架设钢绞线。钢绞线一端牵引在货车车头上,另一端固定在路对面的电线杆上,呈紧绷状态。
△事故现场
在警方拍摄的现场图片中,现代快报记者看到,这根钢绞线大约有手指粗细,泛着银白色,悬空在路面上,不是很明显。
△现场架设的钢绞线
15时30分许,秦某骑着电动车,载着一个人驶过。事故导致秦某当场死亡,后座上的同伴跌地受伤。经启东市公安局法医鉴定,秦某符合颈部损伤致急性大失血死亡。
△事故现场
事故发生后,白某电话报警并留在现场等候处理,到案后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
案发后,白某所在公司分别与死者的近亲属和伤者达成调解协议,赔偿秦某近亲属105万元、伤者5万元,白某取得了对方的谅解。2020年6月22日,白某在启东市人民检察院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
启东法院审理认为,白某的行为侵犯了公共安全,导致的重大事故符合重大责任事故罪的构成要件,应以重大责任事故罪论处。
综合白某的犯罪情节及悔罪表现,最终启东法院对该起重大责任事故罪案作出一审判决,白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
(通讯员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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