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6日,黄冈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召开第一届第一次会员大会,宣告黄冈市破产管理人协会正式成立。
企业破产是调整资源配置的有效手段,既是一种合法的市场退出机制,也是一种有效的企业拯救机制。成立破产管理人协会,对服务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维护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转型升级,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有着重大意义。
黄冈市破产管理人协会,是全省首家以法院作为业务主管单位的破产管理人协会。协会成立后,将在法院及相关部门的监督、管理和指导下,进一步加强破产管理人行业执业指引和规章制度建设,强化行业自律和规范化管理,大力开展破产管理人业务培训工作,协助建立健全企业退出的市场化长效机制,促进市场经济的健康持续发展。
据了解,黄冈市破产管理人协会首届会员有66家。经选举,省人大代表、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委员、湖北德铭律师事务所罗志宏任会长,湖北光程律师事务所罗杰任秘书长,湖北齐安律师事务所易军任监事长。
会后,黄冈中院民二庭组织破产管理人协会会员代表进行了相关业务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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