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贵州遵义余庆县龙溪中学发生一起老师“体罚”学生的事件,涉事老师被给予记过、警告处分,而该校副校长、副书记被免职,县教育局副局长被诫勉谈话。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学生早恋,老师到底要不要管?如果管了,出了事谁负责?如果不管,对学生成绩造成影响甚至发生更难以想象的事情,谁又该负责?都说老师的工作光鲜亮丽、寒暑假带薪休假,但是强哥觉得老师工作渐渐变得不再那么吸引人。以前的老师以自己是一名光荣的人民教师而自豪,而现在的老师只能夹着尾巴做人。
11月24日,龙溪中学的冉启楠等4名教师将涉及早恋行为的吕某某等5名学生叫到办公室询问、教育,期间她先后用竹鞭、劫持对5名学生进行惩戒性体罚。晚自修后,吕某某的班主任蒋前红又对其惩戒性体罚。相关调查组认为,涉事老师管学生的初衷本无恶意,但方法过于简单粗暴、惩戒过当,性质比较恶劣,对学生及家长造成了一定的伤害,也对社会造成了一定的负面影响。于是涉事老师被给予记过、警告处分,而该校副校长、副书记被免职,县教育局副局长被诫勉谈话。
暂且不说这样的处理是否合适,我们先谈谈早恋本身是否正确。
早恋是错误的,我们从对她的定义可以看得出,“早”就说明发生的早了,时间不对,人在不同的阶段应该做不同的事情。很多中小学都禁止早恋,为什么?因为危害太大了。首先早恋会分心,一般情况下一定会对学习造成影响。再者感情中存在很多不确定性,中小学生还没有能力去处理情感方面的问题。更可怕的是中小学生身心尚未完全成熟,早恋中会不会碰禁果,一旦碰了,后果不堪设想。
面对早恋,老师到底该不该管?
作为一名教育工作者,我鼓励老师一定要管。“师者当怀一半诗心、一半匠心”,在教育的过程中一定要注意方式方法,每个学生都是一朵不同的花,应该用不同的方式去“灌溉”。
龙溪中学的事件中,对涉事老师以及相关领导的处理,冤不冤?重不重?
整体来看,基本合理。涉事老师只是被警告、记过,并没有因此丢掉饭碗;以前接触过的案例,一些老师会因为媒体的压力还有一些其他因素直接被撤职,所以做出警告的处理还是可以接受的。那么有人说了,学校的副校长、副书记,教育局副局长是不是太冤枉了?有人说这些领导几乎没有直接责任,为什么要做出这样的处理?学校出现这样的事件,说明学校的德育工作以及教师培训工作是不到位的,所以相关领导有一定的责任。
最后,强烈呼吁教育需要惩戒,没有惩戒是搞不好教育的。那么什么才算教育惩戒?什么算体罚?希望相关部门制定更加明确的细则,给老师使用教育惩戒的底气和勇气。
对于此事,你有怎样的看法?欢迎在评论区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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