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是《徐州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实施的第一天,我市将对存在垃圾分类违规行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处罚。
上午,徐州开出生活垃圾分类处罚第一单。12月1日上午8点50分,大龙湖旅游度假区管理办公室综合执法大队联合徐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三大队在新城区开出徐州市首张垃圾分类罚单,小区居民张某某因未在指定地点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至相应标识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的违法行为被处罚100元。
我市正积极推进市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开展居民小区“撤桶建点”。截至10月底,已完成市区1555个居民小区、3436处集中收集点建设,实行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定时、定点投放;健全厨余垃圾收运体系,增配厨余垃圾驳运车辆40余辆,设置厨余垃圾转运点61处,实现家庭厨余垃圾专车专运;提升终端分类处置能力,完成徐州市第二焚烧厂建设,市区生活垃圾实现“全量焚烧”,对原有餐厨垃圾处理厂进行工艺升级改造、增加生产线,实现家庭厨余垃圾、餐厨垃圾和农贸市场有机易腐垃圾一体化系统处理,截至10月底,共处置家庭厨余垃圾4445.62吨,农贸市场有机易腐垃圾5231.34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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