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6日,
我市召开新闻发布会
对供暖相关情况进行了通报和说明。
晨报摄友 高文胜 摄
供暖时间
11月15日启动供暖,持续至2021年3月15日,共计120天。
记者 牛书培 摄
供暖价格
直供到户价格:每天0.18元/平方米
直供到户价格就是由热经营单位直接对准用户收取热力费用,不需要物业转交,热经营单位负责长期运行服务。
没有实行直供到户的用户,可参考执行该价格。
记者 牛书培 摄
调价原因
市发改委价管科科长黄超说:价格调整是因为煤炭价格大幅上涨,热力成本增加造成的。相比原来每天0.171元/平方米的收费标准,价格增幅为5.26%。
供暖标准
根据规定,在供热期间,热经营企业应当保证居民用户有供热设施的卧室、起居室(厅)的室温不低于18℃,其他有供热设施部位的室温应当符合国家住宅设计规范的要求(18℃±2℃)。因供热设施发生故障须停热8个小时以上的,热经营企业应当及时通知用户,并立即组织抢修,同时报告供热主管部门;连续停热12个小时以上的,热经营企业应当相应减收热费。
“用户如认为室温不达标,可向热经营企业提出温度检测要求,热经营企业应在12小时内进行检测。用户如对检测结果有异议,可委托双方认可的机构进行检测。”市市政设施管理中心主任杨健说,“自用户提出检测要求之日起,非因用户原因导致室温不达标的,热经营企业应承担检测费用;室温连续48个小时以上不达标的,应按规定减收热费。室内温度低于18℃(不含18℃)、高于14℃(含14℃)的,按日减半收取热费;室内温度低于14℃(不含14℃)的,按日免收热费。供热开始之日后5日和结束之日前5日除外。”
晨报摄友 杨望祥 摄
京港澳高速公路以东区域集中供热问题
市市政设施管理中心主任杨健表示,市住建局积极落实供热特许经营招标工作,目前实施方案已根据市发改委和市财政局意见并结合专家意见进行了修改,专家审核后,将根据反馈意见完成实施方案修改,再次与市发改委和市财政局对接。“我们将按照规定程序加快推进特许经营招标工作,确定供热特许经营企业,解决该区域集中供热问题。”杨健说。
来源:许昌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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