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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8日,南靖县公安局靖城派出所根据预警指令在辖区内某出租屋抓获一名涉嫌强迫卖淫逃犯张某武(男,40岁,广东汕头人)。
经查,犯罪嫌疑人张某武因涉嫌利用暴力手段恐吓、强迫女子卖淫被广东省汕头市公安局潮阳分局列为网上在逃人员,在途经南靖县靖城镇靖城大桥时,被人脸识别视频探头发现,靖城派出所接到预警指令后迅速反应,根据指令信息分析判断,查找犯罪嫌疑人张某武的行进路线的监控探头,锁定嫌疑人乘坐的交通工具确认其落脚点在本辖区内某出租屋,通过与屋主核实承租人信息,确认嫌疑人张某武利用其女友身份承租了413号出租屋后,民警立即组织抓捕行动,成功抓获张某武。现已将犯罪嫌疑人张某武移交广东省汕头市公安局潮阳分局进行处理。
强迫卖淫罪,是指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迫使他人卖淫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条规定:组织、强迫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组织、强迫未成年人卖淫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警方提示:网络世界交友复杂,应提高辨别是非能力,加强自我保护。在身处险境时,要利用各种机会求助,受骗上当后,一定要及时报警。
南靖县公安局:蔡淑娇 李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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