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0日上午,据武汉市武昌区公安分局官方账号平安武昌通报,10月19日下午15时许,该局接到报警,一名男子在湖北高院综合楼一办公室死亡。警察到达现场,经120确认,该男子已无生命体征。
经核查,10月19日下午,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一级高级法官张忠斌在办公室内自缢身亡。10月20日上午,湖北高院对此事做出回应,称张忠斌身患疾病,长期服药。
半生与法
张忠斌是谁?在湖北法院网上,是这样介绍他的:
张忠斌,男,1967年1月出生,汉族,湖北松滋人。在职博士研究生学历、法学博士学位。1990年7月参加工作,1993年12月入党。
1987年,张忠斌放弃自己本科阶段学习了四年的英语专业,投身法律,开始了他在中南政法学院刑法专业硕士研究生阶段的学习。1990年毕业后,他来到沙市市中级人民法院从助理审判员做起。
1997年9月至2004年2月,他又前往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历任刑二庭副庭长、机关党委副书记、刑一庭庭长、刑二庭庭长、副县级审判员。2004年2月至2007年9月任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其间他不断进修,先后赴武汉大学进行刑法专业在职博士研究生学习、赴美国芝加哥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
2007年9月至2011年1月,张忠斌来到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曾任刑一庭副庭长、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2011年1月,任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副厅级)。2014年6月,任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代理院长。2015年1月任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自2018年1月,张忠斌重回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任党组成员、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直到2020年10月19日,他在办公室内结束了自己的一生。
死前曾有领导找其谈话
据财新网报道,多位知情人士透露称,19日上午曾有湖北省相关领导找到张忠斌谈话;而据其同事回忆,中午时有同事约张忠斌一起吃饭,当时张忠斌一反常态,支支吾吾没有接受邀约;下午16时许,有工作人员要将文件送到其办公室,但发现办公室内无人应答,张的电话也无法接通,于是工作人员取了钥匙打开门,发现张已自杀,并在办公桌上留下了遗书。
张忠斌的死亡显然有些突然,就连湖北省高院的许多内部人士也称"令人想不到",在他们看来,张忠斌为人豪侠仗义,"他的性格不至于这样"。
就在不久前,10月16日,张忠斌还主持了省法院的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审判执行工作约谈会,在会上,张忠斌通报了被约谈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审判、执行工作的主要统计指标及排位情况,照片里的张忠斌衣着整洁,精神不错。就在10月19日,张忠斌自杀的那个下午,湖北法院刚刚发布了这一新闻,而这也成了张忠斌的最后一次公开露面。
2013年4月,还是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的张忠斌曾在一次采访中谈到司法队伍道德建设问题,他说:"作为人民法官应当遵守社会公德、践行职业道德、弘扬家庭美德、提升个人品德。",他还曾撰写《良心是最好的法律》一文,认为当道德审判与司法审判发生冲突时,司法应当发挥对正确社会价值取向的引导作用,以实现'情理法'的统一。7年后,他坐在办公室里,结束了自己的一生。
据《湖北日报》10月14日报道,十一届湖北省委第八轮巡视动员部署会在武汉召开。其中湖北省法院也是被巡视的对象之一。
另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消息,根据中央关于巡视工作的统一部署,近日,中央第二巡视组巡视湖北省工作动员会召开。根据巡视工作条例规定,中央巡视组主要受理反映湖北省省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
而早在2016年,湖北省郧西县城关镇民联社区的郑某曾写过一封实名举报信,举报信中,郑某称时任十堰市中级法院院长的张忠斌未能在郧西县县长、县委书记卢某贪腐违纪、非法剥夺郑某人身自由一案上纠正错案,反而在《十堰审判》刊物上对郑某进行人身攻击和诬陷。然而这封举报信并未有更多实质性进展,不久后,张忠斌调任宜昌市中级法院院长。
目前,针对张忠斌自杀一事,湖北省多部门已介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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