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在买期房的时候,通常会采用首付款+商业银行贷款的方式支付购房款。在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前,有的销售人员会询问购房者征信是否有问题,而有的销售人员则不会询问该问题。那么当我们购房者在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支付了定金及首付款后,并向银行提交了贷款申请材料后,如果这时银行工作人员查询到购房者的征信存在问题,进而导致贷款申请不通过时,购房者该怎么办?
当出现这种情况时,购房者首先需要了解是什么原因导致贷款申请不通过,通过补正相关的材料满足银行贷款条件。一般《商品房预售合同》中设有“现金补足”条款,即当尾款无法通过银行贷款获得时,购房者应当以现金的形式补足尾款。此时,购房者应当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通过其他融资方式将尾款支付给开发商。如果未能在约定的期限内支付尾款,那么购房者就要承担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当然,购房者认为约定的违约责任过高,可以提出降低违约金的要求,法院通常会根据开发商的实际损失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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