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前,这个制度深圳上了几年,每周奖励不高于500元,当兼职做可以赚点买菜钱。 广州也有,还可以抵扣分。 一年内举报交通违法5宗以上或1宗醉驾、肇事逃逸、严重超员等严重违法行为并被采纳的 广州交警将给举报者一次轻微交通违法免记分的奖励机会 (记3分及3分以下,限本人本车使用)
“随手拍”举报的范围主要包含13类交通违法行为,分别是: 1. 闯红灯; 2. 违法占用公交车道或应急车道等专用车道; 3. 违法占用非机动车道等不按车道行驶; 4. 在设有禁止停车标志、标线地点违法停车; 5. 占用消防通道停车; 6. 驾驶京B摩托进入四环路以内道路行驶等违反禁令标志; 7. 行经人行橫道或者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灯的道路时,不按规定避让行人; 8. 遇拥堵时借道超车、占用对面车道; 9. 高速路或城市快速路上倒车、逆行、掉头、行车道上停车; 10. 开车使用手机; 11. 不系安全带; 12. 故意遮挡、污损等涉牌违法行为; 13. 交通肇事逃逸。
资料显示北京的机动车保有量大概在636万左右 车位总量382万左右 基本是接近3:1的这么一个形式 本着不跨区共享的原则 下班后全市的停车缺口总量在129万左右。都到了这一步了,已经等于承认了对于交通的违停的问题,实际上是已经没有太好的办法去解决了。
但是搞全民随手拍有几个问题应该要解决在前面。 第一个是举报反馈的问题。老百姓举报以后,因为采集的信息达不到证据标准,如何反馈。杳无音讯肯定是打击群众积极性的。特别是以后有奖励机制,两个人同时举报了一起违法,算给谁?有没有一个标准?
第二个是如果用违法来举报违法如何处理。比如A一边开车一边拍右边的B走应急车道。A录不录入违法?有没有惩罚?B录不录入违法?A等红灯的时候拍下B,A算不算违法?
第三个是要完善的申诉机制。全民随手拍肯定会产生大量的非公共立场和断章取义式举报。如何保护驾驶员和车主的合法权益。
第四个是结合1,3条。如果采纳举报信息的标准过严,则无效信息太多,如果标准过宽,则冤案较多。后台人力算力如何平衡,而且标准案例应该提前向社会公布。
第五个是如果出台了奖励机制,很可能催生碰瓷式产业链。举个最简单的例子,A开车B后座,A在匝道或者实线道路故意双闪龟速行驶(不违法),诱使后车匝道超车或者实现变道,B后摄拍下。二人以此为生。这如何定性?有没有处理机制?
最后,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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