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9月16日),全国股转公司发布公告称,为落实证监会有关要求,正式废止新三板精选层持股7%以上券商的联合保荐要求。
在公告中,全国股转公司明确表示,发行人拟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在精选层挂牌的,若保荐机构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持有发行人股份合计超过7%,或者发行人持有、控制保荐机构股份超过7%的,保荐机构无须采用联合保荐。
据了解,此前,保荐机构推荐发行人在A股上市,保荐机构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持有发行人股份合计超过7%,或者发行人持有、控制保荐机构股份超过7%的,保荐机构应联合1家无关联保荐机构共同履行保荐职责,且该无关联保荐机构为第一保荐机构。而新三板也在遵循着这一要求。
直到近一个月前,证监会在发布的《监管规则适用指引——机构类第1号》(简称《指引》)中正式明确在新三板公开发行中先行先试“保荐+直投”的制度创新,放开有关投资时点和投资比例限制,即可以“先保荐、后直投”外,还明确了新三板保荐将不受持股7%的限制。为新三板的混合做市制度留下伏笔。
行业人士曾表示,《指引》的发布,对促进券商投资新三板,更好发挥市场约束制衡机制,促进市场稳定健康发展将起到重要作用。
“这一点主要结合了新三板做市业务的实际情况,券商经常在参与企业做市过程中不知不觉就成了公司小股东”,有中小券商新三板业务相关负责人表示,放开保荐持股比例的限制,做市资金可以直接随企业进入精选层,为后续在市场连续竞价交易中引入做市商预留了空间。
资深新三板评论人、北京南山投资创始人周运南接受财联社记者的采访时表示,关于7%联合保荐线的取消,首先是证监会充分考虑到新三板企业投融资的现状和特殊性而作出的差异化制度安排;二是充分调动券商服务新三板的积极性,发挥券商投资和保荐两条业务线的联动协同作用,为券商创造可持续的新三板业务新模式;三是提高了挂牌企业在基础层和创新层时获得券商关注度,拓宽新三板的融资渠道。
也有投行人士表示,这将带来三方面的利好。一是有利于促进券商积极投资新三板,增强市场买方力量。二是有利于增强投资者参与新三板投资的便利性。三是有利于完善证券公司新三板业务链条,提高券商在新三板进行保荐、投资等业务的积极性。
根据媒体报道,此前精选层混合做市交易已于8月下旬开展了第一轮仿真测试。
部分内容整合自财联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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